对于有资金闲置的公司,可能会选择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根据沪深交易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上市公司在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前,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权限设置、内部审批流程、风险控制措施等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跟踪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如出现投资发生较大损失等异常情况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目前,北交所暂无相关规定,但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案例:
案情简介:
2024年,上市公司A开展了豆粕、白糖、尿素等期货交易业务。截至2024年1月17日,上市公司A及其子公司共计8个期货账户(以下简称上市公司A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902.46万元,占上市公司A 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60%。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2月27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751.37万元,占上市公司A 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24.45%。
截至2024年7月18日,上市公司A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1294.55万元,占上市公司A 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2.77%。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7月25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1294.55万元。
截至2024年8月13日,上市公司A期货账户累计亏损金额达到3873.36万元,占上市公司A 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38.21%。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状态持续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亏损金额最高达到4167.88万元,占QS乳业2023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41.12%。
解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公司期货交易重大亏损事项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知悉公司从事期货交易业务,未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组织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未勤勉尽责。
处分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上市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