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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实务之股份制改制时未计提安全生产费

IPO实务之股份制改制时未计提安全生产费 证投并购上市咨询海南有限公司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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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IPO实务之股份制改制时未计提安全生产费的案例
股份制改制时未计提安全生产费
对于要求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应当依法提取相关的安全生产费用。但是在有限公司整体改制为股份公司时,存在可能未提出安全生产专项储备,将历史的安全生产专项储备计入资本公积的情形。对于存在相应情况的,依法应当追溯调整或者补充提取相关费用。
案例3-187股改时未单独提取安全生产费
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意见(豁免版)》对改制方案中涉及安全生产专项储备和资本公积事项的调整是否影响发行人整体变更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作出回复。
2016年8月腾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当时的改制方案是将腾远有限截至股改基准日的净资产全额计入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未将其中的安全生产费单独提取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与《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等规定不符。2017年2月10日,股份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公司改制方案调整事项的议案,对改制方案中涉及安全生产专项储备和资本公积的事项进行调整:将截至股改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360622847.06元(其中专项储备5257815.52元)折合为股本7600万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余额284622847.06元,扣除专项储备5257815.52元,其余部分279365031.54元计入资本公积。上述调整事项未改变整体变更时的净资产值,未改变整体变更后的股本设置,亦未变更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的整体变更方式,腾远有限全体股东暨股份公司发起人一致同意并确认该等改制方案调整事项,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审议程序,不存在争议或纠纷,不影响腾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更多内容详见《全面注册制时代上市板块选择及IPO全流程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该篇文章版权北京证投律师事务所律师即该书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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