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5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公布,批复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首个监管周期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2015-2017年深圳市电网输配电价水平分别为每千瓦时0.1435元、0.1433元和0.1428元,比2014年的每千瓦时0.1558元下降1分多钱。
国家发改委表示,此次核定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标志着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迈出实质性步伐,对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有着重要意义:一是转变监管模式。对电网企业监管由现行核定购电售电两头价格、电网企业获得差价收入的间接监管,改变为以电网资产为基础对输配电收入、成本和价格全方位直接监管;二是改进定价方法。首次按“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方法测算制定独立、明晰的电网输配电价;三是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对输配电成本进行了严格成本监审,从严核定折旧年限,逐年核减新增运行维护费用,核减了与输配电业务无关、无偿接收的固定资产,以及部分新增不符合规划的投资和超前投资,输配电价逐年有所降低,强化了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四是推进销售电价改革。建立独立输配电价体系,有利于增加销售电价调整的透明度;五是促进电力市场化。公布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后,电力用户或市场化售电主体可按其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支付输配电价,有利于电网无歧视向所有用户开放,促进发电侧与销售侧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主体培育。
国家发改委还表示,输配电价改革成果要惠及广大电力用户,要求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根据2015年输配电价水平降低情况相应下调深圳市销售电价。
附件:
2015年-2017年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输配电价(单位:元/千瓦时)
电压等级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平均输配电价 |
0.1435 | 0.1433 |
0.1428 |
其中:220千伏 |
0.0541 | 0.0539 |
0.0537 |
110千伏 |
0.0683 | 0.0682 |
0.0679 |
20千伏 |
0.1363 | 0.1360 |
0.1354 |
10千伏 |
0.1805 | 0.1802 |
0.1794 |
注:1、深圳市为城市电网,目前无500千伏用户。
2、表中输配电价均含增值税,不含线损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3、表中数据仅为深圳市当地电网的输配电价,未包含广东省省级电网输电线路分摊的成本和广东省地区间交叉补贴。
4、深圳供电局2015年至2017年的综合线损率均按4.1%计算,实际运行中线损率超过或低于4.1%带来的风险或收益均由深圳供电局承担。
5、2015年至2017年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预测的销售电量分别为778.45亿千瓦时、811.02亿千瓦时和846.71亿千瓦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