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业福费廷是否属于同业业务?解析其分类与监管填报要点
福费廷业务的分类
按交易对手性质区分,福费廷可分为企业福费廷(一级市场)和同业福费廷(二级市场)。企业福费廷是银行直接从企业买入资产,而同业福费廷则是在金融机构之间流转,甚至可能出现“多手交易”。
按信用证境内境外区分,分为国际信用证项下和国内信用证项下福费廷。后者由于交易活跃,引发对同业福费廷性质的争议。
同业业务定义梳理
同业业务通常指金融机构之间的投融资行为,依据127号文及140号文界定范围,但未明确涵盖福费廷。
人民银行2016年发布的《票据交易管理办法》规定转贴现为同业交易行为,但未将其归入同业融资或投资范畴。
同业福费廷的业务实质
同业福费廷是金融机构间基于真实贸易背景所开展的无追索权信贷资产交易,主要承担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信用风险。它不适用于127号文和140号文对同业投融资业务的专营要求。
该业务不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同业融资或投资行为,而是一种信贷资产转让交易。
同业福费廷在报表中的填报规则
同业福费廷应归类于贸易融资项下,而非同业融资或投资。相关数据主要填报在G01、G01_Ⅲ、G11_Ⅰ等表格中的[2.23买断其他票据类资产]栏目。
具体到S系列报表如S64、S63、S71_I和S63_Ⅲ中,同业福费廷均不计入小微企业贷款或其他普通贷款统计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