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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3月16日核心交易数据:大宗减持、协议转让 、股权质押及破产重整全览

2026年03月16日核心交易数据:大宗减持、协议转让 、股权质押及破产重整全览 股董会
2026-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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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请点击上方关注“股董会”,及时收到资讯据股董会统计,2026年03月16日沪深两市45只个股发生153笔大宗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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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股董会统计,2026年03月16日沪深两市45只个股发生153笔大宗交易 共成交22.92亿元。其中溢价成交总额0.17亿元,占比0.74%;折价成交总额17.51亿元,占比76.42%。沪指当日收盘报4084.79点,下跌-0.26%。 

01:累计成交金额前10名的上市公司

02:单笔成交金额前10排名的上市公司
03:机构专用席位买入
04:机构专用席位卖出
05:溢价排名前10的上市公司
06:折价排名前10的上市公司
07:股权质押
08:协议转让
3月16日,共有3家上市公司发布协议转让公告

中山公用(000685):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山公用”)控股股东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投控”)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公司的 73,755,567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5%。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机构的批准后方可实施,因此,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能否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后续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思创智联(300078):关于重新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构成管理层收购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和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

苍南芯盛与苍南芯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苍南芯创”)同为魏乃绪先生控制的企业,苍南芯创持有本公司股份 20,732,440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5%。本次股份转让手续办理完成及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后,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思加物联与魏乃绪先生、苍南芯创和苍南芯盛共同构成一致行动关系,苍南芯盛将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2,739,500 股,魏乃绪先生通过苍南芯盛及苍南芯创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合计83,471,940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147,362,125 股,对应占公司总股本的 13.18%。

金宏气体(118038):关于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气体”或“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向华先生与实际控制人之一金建萍女士(以下合称“转让方”)与济南乾元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乾元汇投资”或“受让方”)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方合计拟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动股 2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其中,金向华先生拟向受让方转让16,4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金建萍女士拟向受让方转让9,0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向华先生和金建萍女士。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向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4,577,113 股,通过苏州金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间接控制公司股份 8,694,900 股,金建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6,060,000 股,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4,435,35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46.43%;乾元汇投资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金向华先生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减少至 108,087,113 股,金建萍女士直接持有的股份数量将减少至 27,050,000 股,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的股份比例将降至41.14%;乾元汇投资将持有公司股份 25,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29%。

09:破产重组

3月16日,共有1家上市公司发布破产重整公告

红相股份(300427):关于收购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处理暨与福建闽高电力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主体就江苏如皋及周边地区分布式光伏项目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及债权处理的议案》,公司拟以 0 元受让南通瀚蓝 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义务在标的股权工商过户至公司名下后由公司承担;南通瀚蓝及项目公司在《关于南通瀚蓝新能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暨债权处理协议》签署后30 个工作日内应向公司支付人民币 1.2 亿元以清偿其对公司欠付的债务,标的公司、项目公司按约足额支付前述金额后视为公司与南通瀚蓝、项目公司的债权债务已全部结清。

本次收购与债权处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审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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