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新规解读:报关发票争议解析
税务总局9号公告引发实操分歧,企业应如何应对?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二条修订,自2022年5月1日起,委托报关的企业须在备案单证中提供委托报关协议及受托方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税务机关要求该发票必须由具体执行报关的报关公司开具,否则视为不合规,这种做法受到业内质疑。
目前大多数出口企业采用“一揽子”方式将订舱、运输、报关等环节整体委托给货代公司办理。但多数货代并无报关资质,往往再将报关业务外包给具备资质的专业报关公司处理。虽然出口企业与报关公司签署无纸化委托协议满足了法规形式要求,但发票流程上却是先由报关公司开给货代公司,货代再统一开具包含各项费用的总发票给企业,导致发票开具单位与委托协议上的报关公司不一致。
若严格按照某些税务机关的理解来执行,则意味着企业需另行单独与报关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这不仅增加沟通协调成本,也可能带来更高的服务费用和额外操作负担,与新政“便利化”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商业逻辑与实务操作出发,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无论由报关公司或货代公司出具,只要附有清晰费用明细即可符合备案要求。税务机关不应仅依据发票开具主体问题就否定整套单证的有效性。
此外,在一揽子委托模式下,发票品名往往显示为综合服务费而非细分项中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对此情况,补充费用明细清单或对账单便能完整说明支出构成,亦不应成为税务审查障碍。
专家指出,理解政策应结合进出口贸易实际运作特点,避免脱离业务场景机械适用条文。出口退税备案制度的核心在于保障真实性、完整性与一致性,而非人为增设非必要的流程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