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人员对这类问题的看法与阿珂姆公司董事长一样。正如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知名教授菲利浦·科特勒(Philip Kotler)所说:重在营销。营销将公司的所有功能融为一体,并通过广告和销售人员以及其他营销活动直接与客户对话。

营销是艺术和科学的特殊混合体。营销课上可以学到许多东西,然而单靠上学是学不到一个真正有才华的营销家所具备的经验、直觉和创造力的。正因为如此,具备这种才华的人都有着较丰厚的收入。正规教育只为MBA们提供框架和词汇,用来对付营销中遇到的挑战。这就是本章的目标,也是著名商学院无数次举办收费昂贵的高级研讨班所力图达到的目的。
著名商学院要把学生培养成为公司的营销高管,尽管事实上他们的第一份工作很可能是某个大食品公司或肥皂公司的初级助理。因而,教学的重点在于发展全方位的营销战略,而不是离开商学院之后进入工作角色时所需的技巧经验。
善于数字计算的学生,倾向于视营销为一种工商管理的“软性”科目。事实上,营销家运用许多量化或“科学”手段制定和评估各种策略。营销的“艺术性”在于,制订并实施一个成功的营销计划。其实,成功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麦当劳、汉堡王、温迪(Wendys)、哈迪(Hardees)、白色城堡(White Castle)都在成功地卖汉堡包,但它们成功的道路各异。由于没有“标准”答案,因而营销课为学生们提供了表现各自天资的机会,让他们搜肠刮肚许多个小时,想出一个有创造性的主意。营销是我最得意的课程,炮制些主意来讨论,总是其乐无穷的。商学院的同窗们每每回忆起我在课堂上竟建议弗兰克·伯杜(Frank Perdue)推出美味鸡肉热狗的事,便忍俊不禁。
本文选自《MBA十日读》(第四版)第一天——《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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