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本位制
金本位制是指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不少国家都曾实行过金本位制。在牛顿生活的时代,英国就规定每盎司黄金(约31克)兑换3英镑17先令10.5便士。美国在1834年采纳了英国的金本位制。1897年,麦金莱就任美国总统,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签署《金本位法案》,就这样,黄金在美国便成了所有货物的一般等价物。
银本位制
银本位制是指以白银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银本位制的运行原理类似于金本位制,主要不同点在于,它以白银作为本位币币材,银币具有无限法偿能力,其名义价值与实际含有的白银价值一致。
比如,美国1792年颁布的《铸币法案》主要以白银重量而非黄金重量来界定美元的价值,当时规定,1美元相当于371.25格令白银,1格令相当于0.06克。实际上,在整个中世纪,白银是世界上的主导货币,只是到了18世纪,金币才后来居上。
复本位制
复本位制指同时规定金和银为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在复本位制下,金与银可以自由买卖、自由铸造与熔化、自由输出输入。
复本位制是一种具有内在不稳定性的货币制度。
比如,法国实行复本位制时,金和白银的铸造比率是15.5 ∶1——人们可从铸币厂获得含有等值的黄金,或可用一定数量金币换取其15.5倍的白银。若世界黄金价格上升到了铸造比率之上,就产生了套利的激励。若金价上升到了只有用18克银才能换取1克金,人们就会进口15.5克银,将它造成银币,然后用银币换取含有1克黄金的金币,并将其出口,在国外市场上再换回18克白银。不考虑交易成本,通过套利,不仅收回了投资,还额外获得了2.5克银。只要市场比价明显高于官方规定的铸币比率,就会一直存在套利激励:套利者输入白银,输出黄金,直到该国所有金币都被输出到国外为止。
相反,若市场比价跌落到铸造比率之下,套利者就会输入黄金,输出白银,直到后者从流通中消失为止。在复本位制下,“贵”金属最终会退出流通,这就是“格雷欣法则”,俗称“劣币驱逐良币”。
信用本位制
以贵金属作为货币或货币发行的准备,使得货币发行量受制于贵金属的拥有量。随着商品交易范围和交易量的扩大,金属本位货币就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了,于是,纸币本位便应运而生。纸币没有任何商品或贵金属作为价值的支撑,纯粹以国家强制力及其信用为后盾,人们在观念上普遍接受,并以其作为交换媒介,它本身没有任何内在价值,它的诸多职能,完全取决于公众对纸币发行人的信心,发行人对公众信心的维护和自身信用的坚守。
由于纸币发行不需要持有贵金属作为准备,且纸币的印刷成本极低,纸币给政府通过调节货币量影响经济活动提供了便利,但那些无节制发行钞票的政府,通过恶性通胀掠夺民间财富。2008年津巴布韦就因过度发行货币而造成了恶性通胀,当地老百姓抬一箱子的沉重现钞,只能换回一瓶啤酒。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纸币又正在向电子货币过渡,货币纯粹是账户的数字符号,人们在生活中也并不真正用纸币作为交换和支付的工具,在发工资的日子里,公司的财务人员也不会让员工去领取现金。
* 本文摘自《金融投资学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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