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族信托”几个字突然频繁出现在大家的眼前。有网友调侃:月薪3500元,还天天操心人家信托的事儿,你知道啥是信托吗?!
什么是信托?我想,我们可以把信托想象成一个特殊的“保险箱”。
⭐️ 委托人/设立人:就假装是我吧!我把我的一笔珍贵的财富——就兜里的5元钱吧——保护起来,然后按照我的想法在未来分配给特定的人。
⭐️ 受托人:他应该是我信任的、可靠的、懂法的“保险箱管理员”。在国内通常是持牌的信托机构。
⭐️ 信托协议:我得和我的“管理员”签一份协议,详细说明白一切相关内容。
· 保险箱里具体放了什么(信托资产)。
· 这个保险箱是为谁的利益而设立的(受益人,可以是你自己、家人,甚至慈善机构)。
· 受益人什么时候、在什么条件下可以从保险箱里拿到钱或资产(收益分配条款)。
· “管理员”有哪些权利和义务,他应该如何管理这些资产让它们保值增值(受托人职责)。
然后,我这5元钱放进保险箱里,这5元钱就不再只属于我自己了。以后若是我欠债了,我倾家荡产了,我离婚了,或者我拜拜了,这5元钱不会受影响。
等到我们协议中要求的条件都达成了,管理员就会严格按照我们之前签好的协议来操作这5块钱。
以上只是我浅薄的理解。专业的内容还得听专业的人讲才对。下边,我节选了《家业长青》中关于家族企业股权信托的部分。作者于永超律师从事相关行业30余年,积累了大量的实战经验,他在这本书中以专业的视角解读了信托与家族传承。
于永超 著
中信出版集团 出版
家族企业的传承不仅是现金的传承、更是股权的传承。股权传承不是简单的过户或者指定,而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安全的流转和锁定。
尽管有种种继承规则上的“法定”,但是,法律也始终敞开着权利自治的大门,让人们最大限度地行使权利,实现自由。遗嘱、家族信托、人寿保险、股东互保等,都是法律赋予的“自治”方法和制度。这些方法和制度以权利的主动行使改变着法定的分配,实现个人的心愿,并将刚性税费进行合法转化,以智慧安放财富,赋予财富以温度、价值和力量,留下平安与和睦,让遗产不再成为负担,让财富继承不再奢侈,让死亡成为生命完美的告别。
家族信托,逐渐成为一种广为适用的财富管理架构。与常规的财产转让、赠与等处置方式不同,信托是财产所有人与受托人约定,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从此财产脱离了委托人,由受托人持有并以受托人的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但必须遵从委托人的意愿,并以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殊目的为宗旨,最终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向受益人分配信托财产,这就建立了信托法律关系。所谓家族信托,通俗言之,就是以家族财富为标的,以家族成员为受益群体,以家族财富的安全与传承为目标的信托。
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并不限于信托机构,但基于自然人受托人的行为能力、专业能力、信用以及生命周期考虑,以及机构受托人的资本实力、信用、监管等因素的影响,目前在国内优选的受托人仍是持牌的信托机构。
家族信托并不神秘,其核心法律功能就是两个方面:一方面是财产的独立性,解决财富安全问题;另一方面是完成委托人意愿,实现财富的如愿传承。
通过家族信托实现传承,可以实现八大财富目标
1.在家族财富隔离方面,基于信托财产独立性的法律属性,可以隔离家族企业债务穿透,隔离企业主以及家族成员的债务风险,避免家企财富混同。
2.在婚姻财产保护方面,既避免个人财产混同共有,也避免任何一方的债务追及家庭财产,同时家族信托对受益人财产分配的安排,也可以避免离婚对家庭财富的分割。
3.在传承规划方面,避免财产继承的家人争产、财产碎片化,避免财产变姓和挥霍,能够如愿地把财产传承给想给的人,没有后顾之忧。
4.在私属保密方面,通过家族信托规划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需要继承程序,免受继承公证以及继承诉讼的困扰,具有很好的私密性。
5.在受益分配方面,不仅可以规定财产分配给谁,还可以规定受益人获得财产的条件,比如年龄、健康、教育、养老、事业、婚姻、子女等,还可以规定分配的数额、时间和节奏,非常灵活,能够很好地实现财富分配的收放自如、张弛有度。
6.在家风观念引导方面,实现弘扬家族精神,树立良好家风,引领后代积德行善,传承富贵之家。
7.在特殊心愿关爱方面,对鳏寡孤独人群、失能失智人群,包括阿尔茨海默病等老年群体、孤独症儿童、先天性身体心智残障人士等,通过家族信托为他们规划资金储备、生理生活管理、医养照护、生命关怀,让生命得以尊重,让尊严得以守护。
8.在税务规划方面,通过专业合法的架构设计,实现税务优化。家族信托之美,就在于阻隔风险之后坐看云卷云舒,心安所愿,一切尽在掌握。
就股权传承而言,通过股权信托的安排,可以很好地避免股权传承中的风险和障碍,实现上述八大财富目标,友好地实现企业主的心愿。
公司股权的家庭信托存在的困难与障碍
一般理解下的股权信托,是委托人将股权作为信托财产置入信托架构,由受托人持有公司股权。然而,在当下选择由信托机构作为受托人的场景下,却存在诸多困难和障碍。
1.履职困难。由信托机构持有股权,信托架构就成为公司的股东,要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股东义务,参与股东会的议程,发表股东意见,行使表决权,甚至参与相关的诉讼等,这些纷繁复杂的工作对于信托机构而言是难以承担的。
2.债务风险。一旦信托机构持有股权,在形式上就成为公司的记名股东,这样,老股东的债务风险就可能延伸到信托机构。
3.变更障碍。有的地方登记机关不接受信托机构持有股权的变更,这就彻底关上了信托机构持有股权的大门。因此,股权信托需要另辟蹊径。
实践中的股权信托,大多是通过有限合伙来实现的。小莉家为例。小莉父亲先设立一个家族信托,然后在家族信托与家族企业之间建立一个有限合伙作为持股平台,由小莉父亲作为普通合伙人(GP),由家族信托作为有限合伙人(LP)。普通合伙人管事不分钱,全面控制有限合伙,并通过有限合伙控制家族企业,但不参与分配;有限合伙人分钱不管事儿,不参与决策管理,只参与利润分配。这样,家族信托通过有限合伙获得收益,并将收益分配给受益人,企业主通过有限合伙掌控家族企业。有限合伙承上启下,家族信托如愿分配,完美地实现了股权的掌控与财富传承。
第一,隔离风险。由于委托人不再是家族企业的股东,委托人与家族企业之间的债务风险得到隔离,又由于家族信托也不直接持有股权,因此股权风险也不会延及家族信托。
第二,机构抽身。由于家族信托不直接持有股权,因此受托人无须代表家族信托参与公司事务,也就解决了信托机构的困境。
第三,主动可控。尽管委托人不持有股权,但是委托人通过持股平台行使GP的职权,具有绝对的话语权。掌控了持股平台也就掌控了家族企业,稳稳地把握住了控制权。
第四,安全传承。家族企业的利润分红不再分配给委托人,而是分配到有限合伙持股平台,然后通过持股平台分配到家族信托(LP),成为信托财产,再通过家族信托分配给受益人,于是就实现了财富的安全隔离和代际传承。
第五,税负优化。如果委托人个人持股,从家族分红,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如果以上述股权信托架构持股,按照目前的税收制度,有限合伙从家族企业中的分红收入、家族信托(LP)从有限合伙中的分配,以及家族信托向受益人的分配,依法依规都有相应的优化空间。
综上所述,股权信托架构成功解决了股权传承的三个核心问题:
(1)在所有权方面,股权脱离了委托人而由持股平台持有,保护了股权的安全;
(2)在控制权方面,由GP所代表的委托人意志,通过持股平台控制家族企业,掌握了控制权;
(3)在获益权方面,通过持股平台将家族企业的利润分配到家族信托,再通过家族信托分配给家族成员。同时,股权信托架构也解决了前面探讨的股权传承中的五大风险和五大障碍。比如,股权由持股平台持有,不会发生碎片化;股权收益进入家族信托进行分配,家族争产不再有机会;股权不再是遗产,继承人无法进入公司,不用担心继承人搅局;股权通过架构持有,不需要继承人继承,人力资本缺乏也不影响公司的持续运营。于是,股权继承的风险与障碍一一迎刃而解。
随着长寿和多子女时代的到来,从家庭走向家族是必然趋势。在家族关系中,就不仅仅是配偶、父母和子女,还有自己的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以及子女的配偶和他们的父母、兄弟姐妹。随着家族的壮大和企业的发展,企业家需要关注和协调的家族关系与财富关系越来越丰富,也越来越复杂。
这种复杂源于两个方面。
其一,创业上受人助力。有的企业家创业之初难以靠一己之力独立起家,很多都是家人亲戚出资、出人、出力相助,是大家共同的付出才有了今天的事业。有的是兄弟姐妹放弃读书,一边供养家庭一边支持企业家读书,才有了企业家今天的功成名就。有的企业家本身就有强烈的家族责任,家族上下都由其支持关照。我们遇到很多成功的企业家,尽心尽力地对兄弟姐妹甚至甥侄进行资助照顾。企业家心怀感念,只因今天的耀人成就缘于当初有人负重而行。
其二,财富上股权集中。正是前述种种原因,以及创业之初考虑公司的高效管理和低成本的需要,公司中存在着大量家族成员,有的持股,有的任要职,有的做工,当然也有企业家纯粹供养的人。然而,多数情况下,公司股权都集中于企业家一人之手,客观而言,也正是有企业家的控股才保证了公司的发展和家族的稳定。但这股权又不可能传承分配给每一位家族成员。于是问题来了,如何让股权传承既安全又长久持续,既有控制权又能如愿地落袋为安,既能给予想给的人又能保证富过三代,特别是在家族成员之间的分配上,能够做到没有争议,没有冲突,没有诉讼,没有不必要的税费,这着实困扰着许多面临企业传承的企业家。
为此,股权传承可以采用股权信托匹配保险金信托的模式。在这个模式当中,一方面,通过家族信托持有家族企业的股权,让家族公司创造的财富归集于家族信托;另一方面,通过保险金信托,为企业家和其他家族核心人物匹配人寿保险,未来这份保险的赔偿金进入家族信托,再通过家族信托进行财富规划。如此一来,在股权这边,通过股权信托方式掌握了股权的所属权、控制权和股权价值的回流;在保险这边,通过人寿保险将家族核心人物的身价与股权进行匹配,并以小成本保费锁定一笔杠杆倍增的财富。
在这个传承模式之下,家族企业不变,控制权不变,家族企业创造的财富也不会外流。同时,企业家和家族核心人物身故所获得的保险金,实际上就是身价的一次变现。股权信托+保险金信托的传承模式,势必放大家族财富的数量,为家族高品质生活、高素质人才、高赋能慈善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也将促进家族和谐,实现家族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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