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家族成员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标准,家族企业占比达85%以上,总数超过了4800万家。
2025年10月30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研究简报》第335期发布了上述数据。这份简报的标题为《民营企业代际传承高峰期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及对策建议》。
《研究简报》指出,中国民营企业面临大规模代际传承。未来30年,中国将有84万亿民营财富移交下一代。
《研究简报》援引全国工商联调研及波士顿咨询公司数据称,中国百强家族企业创始人2025 年平均年龄已达 66 岁,其中26%年龄在 70 岁以上。截至 2025 年 1 月,A 股上市公司 5338 位在职董事长中,2622位年龄在50~59 岁(占比 49%),1429人年龄在 60~69 岁(占比 26.8%)。
根据这些数据,全国工商联预测,未来5—10年是家族企业交接的高峰期。但代际传承面临二代接班意愿低、能力欠缺、两代人认知与价值观冲突、企业机制不完备等多重问题,叠加宏观经济周期,加剧传承难度。
这场正在发生的涉及5000余万家家族企业、84万亿财富传承的背景是,两代企业家面临着截然不同的经济周期和阶段。
《研究简报》称,中国一代企业家的创业恰逢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期;到二代传承期,中国及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国内行业竞争加剧,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复杂,二代面临与一代不同的经营环境。
据央行2022年报告,二代接班时企业平均负债率较一代创业初期高出20%;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中心数据,传统制造业企业中约40%的二代接班后面临利润率下滑问题。
北京市未名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于永超律师长期关注中国企业家财富安全与传承,经手处理过大量发生在民营企业家群体之上的财产争议和规划问题。
他说,一个企业家必须面对四个方面的问题:人、钱、债、责。在这四个方面,民营企业家确实有很多盲区或误区。这些认知误区,给企业、企业家个人及家族埋下了大量风险和隐患。
从创业到守业,企业家该如何保卫财富安全?在穿透式监管下,企业家如何建立“业”与“家”之间的防火墙?家族传承,“传权”和“传利”该如何平衡?绝对控股的实控人为什么不能把上市公司当成“自己的公司”?
2026年1月初,围绕上述话题,和讯网与于永超进行了交流。交流中,于永超表示,民营企业家要想保护自己和家人的财富安全,最基础和最重要的,还是风险隔离。
于永超说:“对民营企业家来说,要做财产的隔离,就要把公司资产和家庭个人资产隔离开。隔离后还要保证,家庭个人资产能够得到法律保护,而不受债务的追及。”
这包括公司治理和家族治理,涉及公司章程、法律法规和家规,重点是具体架构的设计安排。
Q:在财富安全与传承上,当前中国企业家的核心痛点是什么?都说创业难,为什么您会说创业不易,守业更难?
于永超:
我做了30多年律师,一直在服务我们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和企业主这个群体。我总结了长期困扰企业家的10个痛点。这10个痛点实际上是我们从创业到守业再到传承这个过程中,大部分企业家都碰到过的问题,甚至是当下都在面临的问题。
这10个问题是:当家最危险、出资有风险、用钱有雷区、代持有黑洞、担保如对赌、实控也翻车、家企易穿透、夫妻也共债、合伙不终期、传承不如愿。这些痛点太扎心了。
Q:在债的问题上,民营企业家有哪些认知盲区?当公司债务穿透成个人债务,会发生什么?
于永超:
无论怎么做,绝大多数企业主一定会面临债务。并不是说债务就是洪水猛兽,债务往往是因为经营需要,需要融资,有时是正常的债务,有时是不得已要背负的债务。
很多人认为公司的债就是公司的,与我无关;我的债就是我自己的,与他人无关。但公司的债,也会因为家企财产混同而穿透成为你个人的债;而你自己的债有可能成为配偶的债,比如因为配偶持有公司的股权,比如配偶挂名公司监事等等,都会构成夫妻共同经营之债。于是,公司债务穿透成为企业主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又会因为夫妻共同经营和共同生活而成为两个人的债务,进而影响到家庭财产的安稳。现实中,我们很多时候还有这样一个认知的盲区,认为离婚就能解决债务问题,认为离婚切断了法律上的婚姻关系,财产关系也就会因此切断。对不起,财产关系你们可以商量怎么定,但是债务关系切不断的。只要是婚内发生的共同债务,离婚照样还要承担。
同时,这里还有一个常常不被人知的细节,那就是,但凡债务穿透到了配偶,不管你离没离婚,婚前财产会也会被追及偿债。
显然,这种穿透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很多企业主也认知到了这种风险,所以他们会通过让别人代持股权,让别人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等,企业主和家人都不出现。但这种风险也很大,在新《公司法》和金税四期之下,你的身份、财产和行为都是透明的,不是说你的身份不在公司中,你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现在AI 大数据云计算完全可以通过数据计算把你画像出来,准确辨识出你就是背后的那个影子股东,你就是背后的实控人,所以该承担的责任还会追及到你的身上。
Q:除了债,近些年,在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身上,还暴露出了哪些风险与问题?
于永超:
一个企业家必须面对四个方面的问题:人、钱、债、责。在这个四个方面,民营企业家确实有很多盲区或误区。
我们先从“人”的方面,重点说说实控人这个身份。一些企业的当家人有一种认知:我是当家人、实控人,因此我就有公司绝对的控制权,都是我说了算。在公司里,想怎么来就怎么来,我可以随意使用公司的财产,消费公司的财产。这种“实控就是绝对控制”的认知,会带来很多法律风险。
实控人的权利实际上是公司权利结构的平衡。一个公司能够长治久安,它一定是权利平衡的结果。什么是平衡?就是股东之间股权的平衡,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平衡。公司要有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这样一个结构是平衡的,公司就是稳步发展的。但凡这种平衡被打破,就会破坏这种稳定,公司就可能出现问题。
因此,如果企业家认为自己是实控人,所以就掌控了公司的一切,就可以独断专行,这其实是个错误认知,它往往会带来巨大的风险。
比如,即便你是实控人,但别忘了公司还有其他股东。公司是个法律制度,再小的股东也有知情权,新《公司法》明确规定小股东的查账权已经具体到公司的原始会计凭证。除了这个知情权之外,在一定条件下,小股东还可以联合一致行动人自行召集主持股东会、联合签署表决权、起诉实控人、提起公司解散之诉等等,这些不仅会给公司造成麻烦,更对实控人形成巨大挑战,甚至导致实控人失权和面临法律制裁。我有一句话来形容这种现象,叫作“蚂蚁也能绊倒大象”,小股东要动真格的,实控人其实也很无奈。
我们再从“钱”的方面谈谈民营企业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很多企业家认为,家有企业,持有股权,就能赚钱。
第一,从赚钱和负债的角度看:你出资持有了公司股权,但股权不一定就能给你带来财富。首先,公司不见得盈利。盈利才有分红,分红才是赚到;持股不是赚钱的必然。其次,如果公司运营管理有漏洞,尤其是家企不分,还可能带来公司债务的穿透,公司债务最后有可能成为你的个人债务。投资本身的目的是赚钱,结果出资却变成了买债,这个事就荒唐了。
第二,从公和私的角度看:现实中,很多民营企业家有这样一个错误的认知,公司是我的,公司的财产也是我的。他们认为,创业设立公司,都是自己出资,公司发展需要现金流,企业家还会从自己口袋里再掏钱输血给公司,甚至还可能动用太太的私房钱。等公司发展好了,盈利了,我要享受生活了,买房子、买车、买游轮,甚至买私人飞机,就直接从公司拿钱用于个人和家庭消费。认为这样做无非是从自己的左口袋放到自己的右口袋。而这样的认知,恰恰是民营企业家最大的风险所在。在这种错误认知下,公司的债务可能就会穿透成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就会穿透成为配偶的债务,配偶的债务就会延及家庭和家族,甚至埋下抽逃出资、挪用资金、职务侵占、偷逃税等等刑事责任风险,一旦触发,麻烦就大了。
Q:上市公司中也存在一些家族式企业,它们在“人、家、业”之外,还涉及“资”的问题,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您对这类公司有何建议?非上市公司又该如何做好风险隔离与防范,如何通过法律来切实保护自己及家族的核心利益?
于永超:
最重要的还是公司治理。谈到这个话题,首先要分个类,一类是上市公司,另一类是非上市公司。先说说上市公司。
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公司一旦上市,那就是公众公司,而不是企业家自己的私人公司了。
上市公司就要信息公开,公司治理就要透明,就要面临各种监管。所以,作为上市公司的实控人,一定要有一种最基本的认知,这家公司不是你私人的,即便在法律上你是大股东、实控人,但公司也不再是你的私家公司,要知道所有买了股票的人都是公司的股东。
问题来了,一家已经上市的公众公司,如何去平衡家族利益、投资者利益和企业利益?
从公司的角度而言,最基础和最重要的,还是公司治理。公司治理要平衡各种关系,要保护不同的投资者,尤其作为实控人,如何既能守住实控权、保护好自己的利益,又能兼顾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在公司治理中最基本的就是“三会一层”(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在平衡关系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独立董事制度。从理论上和立法本意而言,独立董事不是花瓶,而是要真独立才有意义。如果作为独立董事只是参参会举举手,真去当花瓶了,没有尽到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最后造成了投资人的损失,独立董事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当然,在三会一层架构中,监事会也非常重要。根据最新的监管规定,上市公司要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不再设立监事会或者监事。
从私人财富的角度而言,有一点也很重要,如果你是公司的实控人、控股股东,公司又是你打拼出来的,你肯定也要考虑自己、家人、亲人,甚至家族的利益。但如何保护这个利益呢?
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的行为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影响是巨大且深远的。如果你个人有债务风险或者涉及刑事责任,这必将影响到股价和公司运营,你和你的股权可能会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人会失去自由,股权会被冻结,从财产到人身到家族一直到企业,这是一连串无法切割的伤害。
所以,对上市公司的企业家来说,财产上的风险隔离是必不可少的。
一种有效的解决方案是通过股权信托隔离家企风险,如果再加上家族信托隔离家族财富风险,更进一步通过保险金信托锁定和隔离现金资产风险,就更为全面了。这样做的好处在哪?第一,将债务风险和责任风险隔离在信托之外;第二,锁定已有的创造避免损失易主;第三,确定性、低成本传承财富。另外,从财产效能角度而言,还可以增加流动性和使用价值。比如,如果公司需要现金流,我可以将在信托中沉淀下来的家族资产借贷给公司使用。公司从家族信托借出的是本金,还给我的时候,还可以在本金之外支付利息,而按照目前的财税制度,还有一定的税务规划空间。可见这在制度上、架构上的优势。
接下来,我们再说说非上市公司,企业家如何避免企业债务穿透至个人及家庭资产?
在实际工作中,我服务的一些非上市公司的企业家,大多都有两个基本且强烈的需求。第一,需要把企业资产和家庭资产隔离,简单说就是需要他的财产是安全的,是能得到保护的,是能隔离风险的。第二,希望财产在得到保护的前提下,能够如愿给到想给的人,并且,避免将来万一出现败家子给挥霍了;或者不是败家子,但是管理能力不行,造成财产毁损灭失;或者因为后代婚姻问题造成财产被分割、流失,等等。因此,这就要考虑风险的隔离,包括隔离债务风险,隔离法律责任风险,隔离子女风险,隔离情感风险,隔离家庭家族风险,以及隔离传承风险。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家族信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选择。
然而,在认知和使用家族信托架构方面,很多企业家对风险隔离和传承功能尚缺乏准确的认知,更有一个不容忽视的背景,信托市场曾给一些民营企业家带来过伤害。过去有很多人买了信托产品,结果很多信托产品纷纷爆雷,不少人百万千万资产,甚至上亿的资产沉没了。这造成了很多投资者包括一些民营企业家对信托的误解和恐慌。
其实,这就是一个最基础的错误认知。那些爆雷的信托产品,简单讲就是一种集合众多投资者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产品,投资有风险,出手需谨慎。而这种投资理财型的信托产品跟家族信托,本就是两码事,根本不是一个东西。家族信托是一个法律架构,家族信托设立的是一个专属于你自己的独立账户,这个账户既独立于你自己的其他财产,不与其他的家庭资产混同,也独立于信托机构的其他客户财产,不与其他客户的钱混同,也独立于信托机构本身的财产,不与信托公司的资产混同。因此,家族信托法律架构的核心价值就在于其财产在法律上的独立性,从而也就解决了企业家自身风险的波及和穿透。
我认为,未来中国的信托服务大有可为。我们民营企业家,尤其是家族企业,用信托架构来做财产的保护和传承是非常重要的。当然,客观上讲,国内信托目前在法律和制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Q:民营企业在家族传承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有哪些?面对“传权”与“传利”的平衡难题,如何在保障企业控制权稳定的同时,兼顾家族成员的合理诉求?
于永超:
据我的经历和观察,这个话题至少已经谈了20多年。“传权”好,还是“传利”好,不能一概而论。
因为在传承的过程中,有很多因素在影响这个事情。对企业家来讲,传承最大的难度不在于把财产怎么给下一代,而是怎么把权力给下一代。
权力的传承就有很多条件限制,比如,二代有没有意愿和兴趣,这是最硬核的障碍。要是没意愿,二代难受,企业家痛苦,企业也不见得能做好。我见过很多企业家面临这样的困境,强努着二代接班,二代心不在此,也没什么作为,这样对其他股东也不公平,搞不好还会把公司搞垮。再比如,二代有意愿但没能力,这种情形更可拍,公司最后垮掉是必然的。这种情况是一种经营管理能力的缺乏。还有一种风险,就是由于先天或者后天的原因,二代缺乏行为能力,客观上就不能接班,比如有的孩子,有抑郁症或者先天性的疾患,他的生活甚至生存都需要他人照料,企业就更没法传了。
我理解,您提的这个问题其实基于这样一个前提:二代有能力,也愿意接班。这个群体怎么办?
这里边也要考虑不同的情况,比如,是独生子女还是多子女?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是已婚子女还是未婚子女?等等。所以,谈传承的问题,就要从不同维度考虑。
就独生子女而言,大概率要给他一人了,但是传权仍然需要一个过程。比如,我们在给企业家做规划时,常常会建议前期让子女从基层做起,储备智识和历练能力,也可以给他一笔专门的“学费”,一笔创业摔跟头的学费,让他去闯去试错去成长。从企业基层一路干上来,一路摸爬滚打成长起来,这样培养上来的二代,具备一定的能力,跟公司的企业文化能契合,跟元老们之间的关系能融洽,尤其是父子两代人之间的关系能处得更好,接班就会尤为丝滑顺畅。就我所见,很多企业家的父子之间的关系其实很难相处,这需要大智慧。总之,权力不能一次交。要是一次交给他,你连试错机会都没有。
我觉得,对于这些有能力也有意愿接班的二代,权和利,一定是都给的。在传承过程中,比较重要的还是公司治理。不能认为这公司是我创立的,二代传承就都是咱们家的事。传承问题上,公司不能是家的公司,家的概念要淡化,因为公司不仅是个社会组织,还是个法律制度。公司有公司的游戏规则。
因此,在传承的过程中,要把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好。权力是给你了,但你在哪个维度上有权力,你是公司唯一的当家人,还是你在董事会中有席位,还是你在管理层中有管理职权,周边要不要给你一些辅助的专业人士等等。这些方面的规划也都要提前做,所以制度很重要。
制度本身不能仅仅是一个公司制度,因为公司章程不足以对实控人和接班人有足够的规制,还要多维度、立体、综合匹配家族文化、家族宪章以及不时变化的法律法规。
家规是家规,公司章程是公司章程,法律是法律。公司和家,一定要分别治理,就是企业治理和家族治理要分开,但是又必须相互匹配、相互契合、相互赋能。所以,在家与业之间,必须通过法律架构,贯通其连接,互通、融合和彼此正向促进,因此,股权架构、信托架构、股东互保架构等,都是必不可少的方案。
在与企业家交流的过程中,我常常问这样一个问题,您一辈子打拼,到底为了什么?这是一个灵魂之问。从业30年来,看到众多企业家的财来财去、荣辱沉浮和爱恨情仇,我认为,我们的民营企业家为社会做出了巨大贡献,也积累了相当的私人财富。功成身退是终将要做的选择,全身而退是最好的归宿,财富管理将是每个企业家最后一份事业。因此,站在当下,着眼未来,要追问自己三个问题:30年后我在哪里?30年后我的钱在哪里?30年后我的孩子在哪里?答案只有一个,规划在当下!最后,祝愿每一位企业家都能守住已有的创造,锁定当下的积累,传承安稳的财富,享受财富的福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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