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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稀土行业相关政策概述

2022年上半年稀土行业相关政策概述 中国稀金谷大数据
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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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元素具有优异的热学、光学、磁学等性质,以稀土磁性材料、稀土储氢材料、稀土催化材料、稀土光功能材料等为代表的稀土功能材料被列为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9种关键材料之一。从稀土行业产业链来看,上游原矿采选方面,主要的稀土矿物有氟碳铈(镧)矿、独居石等。中游冶炼加工方面,开采的矿石经过冶炼、提纯后可制成氧化镨、氧化钕等稀土化合物;下游应用方面,经进一步制作生产,可形成催化材料、永磁材料等。最终应用方面,应用领域包括传统产业如农业、冶金工业等,也应用于新兴产业,包括风力发电、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节能变频空调、节能电梯、机器人及智能制造等。


2020年上半年行业发展


1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通知》明确稀土是国家实行生产总量控制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指标和超指标生产。2022年第一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00800吨、97200吨。

据中国稀土行业协会数据,2022年上半年,主要稀土功能材料产量保持平稳增长。稀土磁性材料方面,烧结钕铁硼毛坯产量11.6万吨,同比增长15%;粘结钕铁硼产量4490吨,同比增长2%;钐钴磁体产量1490吨,同比增长14.6%。稀土催化材料方面,石油催化裂化催化剂产量10.9万吨(不含外资企业),同比下降4.4%;机动车尾气净化剂产量975万升(不含外资企业),同比增长36.4%。稀土发光材料方面,LED荧光粉产量289.5吨,同比下降14.9%;三基色荧光粉产量360吨,同比下降13.9%;长余辉荧光粉产量120.5吨,同比下降5.9%。稀土储氢材料产量4398吨,同比下降13.4%。稀土抛光材料产量1.6万吨,同比下降8.4%。

通过上述数据我们可以看到,2022年上半年,稀土磁性材料产量保持持续增长态势,其它领域的稀土功能材料产量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我国稀土基础原材料产品产量占世界总产量90%左右,稀土永磁材料、发光材料、储氢材料等功能材料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70%以上。随着经济和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稀土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在新能源汽车、稀土永磁电机、工业机器人、国防科工装备等领域应用价值逐步凸显。

下面分别从与稀土行业密切相关的新能源汽车领域、节能降碳领域以及地方性稀土政策等方面阐述。


2022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


2022年上半年国内汽车产量1211.7万辆,同比减少3.7%,新能源汽车产量266.1万辆,同比增加1.2倍,市场渗透率为21.6%。分车型看,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10.8万辆和206.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倍和1.0倍;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55.1万辆和53.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9倍和1.7倍。2022年上半年估测汽车领域镨钕氧化物用量约0.7万吨,同比增幅30%;同期全球汽车领域镨钕氧化物用量约1.8-1.95万吨,全年预计需求3.6-3.9万吨。随着减排政策标准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销量再次进入加速阶段,预计2021~2025年新能源汽车行业将保持高速增长趋势,年增长率达25%以上。新能源汽车用驱动电机将成为未来钕铁硼需求最重要的增量。


2022年上半年节能降碳领域相关政策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1294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装机1206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装机27万千瓦。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3.42亿千瓦,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16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66万千瓦。根据国务院新能源发展规划,到2025年国内清洁能源占比达到国内能源供给的20%左右,对应国内风电和光伏合计年均装机容量需要保持在120GW以上,根据光伏和风电大致6:4的结构,未来5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量平均在50GW/年,保持稳定增长。


风力发电电机中的半直驱和直驱式交流永磁同步电机需要使用钕铁硼永磁体,由于易于维护渗透率快速提升。直驱和半直驱型交流永磁同步电机对钕铁硼的消耗量在0.33吨/MW左右,国内渗透率从2016年的35%提升至2020年的40%左右,到2025年有望伴随机组大型提升至45%。对应全球钕铁硼的需求从2016年的5628吨提升至2020年的12712吨,国内需求在2021-2025年有望维持在6000-8000吨/年之间。全球风电对钕铁硼的需求量2020年达到12712吨,2025年有望达到14850吨。


稀土主要聚集地扶持政策 


1.两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1月26日,工信部发布“两部门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生产《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内新材料产品,且应用于工业母机、5G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装备、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农业机械、稀土稀有金属、绿色低碳重大技术装备、北斗导航系统推广应用、安全可靠打印机、先进交通高端检测仪器、工业机器人、图像传感和MEMS传感芯片及制造工艺、元器件仿真软件等13条重点产业链,并于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投保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综合保险的企业,符合首批次保险补偿工作相关要求,可提出保费补贴申请。

2.科技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月4日,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委、中科院、工程院以及中国科协九部门联合发布《“十四五”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其中,在稀土相关领域,《“十四五” 东西部科技合作实施方案》提出,依托呼包鄂创新型城市群,支持内蒙古联合东部省市开展稀土资源绿色开采、功能材料开发、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共同开展大规模储能、氢能、智能电网等清洁能源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内蒙古能源资源绿色低碳转型,支撑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赣州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谈到,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推进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建设,支持与国内优势力量合作创建稀土领域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中国科技大学与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共建稀土学院,推进国家钨与稀土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支持筹建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稀土产品检测与溯源)、自然资源部离子型稀土资源与环境重点实验室。《方案》提出,充分发挥中国稀土集团等中央企业的产业引领作用,加快“中国稀金谷”建设,建设半导体新材料、永磁变速器、永磁电机及硬质合金生产基地,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稀有金属产业集群。发展新能源产业,打造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基地。《方案》提出,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支持推动稀土原矿绿色开采,提升稀土废料回收综合利用水平,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方案》提出,推进部省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研究江西理工大学、赣南师范大学、赣南科技学院、赣南医学院对口帮扶工作。深化省部共建江西理工大学工作,探索整合资源创建高水平综合型高校。

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

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印发《闽西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建设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涉及稀土相关领域。《方案》提出,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指出,支持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高质量发展示范。《方案》提出,发展壮大新材料产业。支持在符合国家稀土产业相关政策要求基础上,规范开展稀土采矿证申报、稀土冶炼分离项目建设,统筹支持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打造稀土应用产业基地。加大矿产调查评价力度,引导和拉动示范区商业性矿产勘查。《方案》提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支持建设稀土行业大数据中心。支持三明建设网络生态治理与网络信息安全产业园、金融安全智能产业园,打造特色鲜明的数字产业基地。


地方性政策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 

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培育新材料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先进金属材料、稀土新材料、先进硅材料、先进建材及非金属矿物材料、先进碳材料、先进高分子材料,到2025年,新材料产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意见提出,重点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和新能源汽车制造两大千亿级产业。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3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25年前,开展“风光储+氢”“源网荷储+氢”等绿氢制备示范项目15个以上,绿氢制备能力超过50万吨/年;鼓励工业副产氢回收利用,工业副产氢利用超过100万吨/年,基本实现应用尽用;建成加氢站(包括合建站)100座以上;培育或引进50家以上包括15—20家装备制造核心企业在内的氢能产业链相关企业,电解槽、储氢瓶、燃料电池等装备的关键材料及部件制造取得技术突破。意见指出,统筹氢能产业布局,明确产业发展路径,加快建立健全产业链条。攻关突破氢能关键技术。储运领域,重点突破50MPa及以上运输用高压气态储氢瓶和稀土储氢合金产业化制造。

3.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布

3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分为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对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对许可准入事项,包括有关资格的要求和程序、技术标准和许可要求等,或由市场主体提出申请,行政机关依法依规作出是否予以准入的决定,或由市场主体依照政府规定的准入条件和准入方式合规进入;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2022年版)》列有禁止准入事项6项,许可准入事项111项,共计117项,相比《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减少6项。其中,在未获得许可,不得投资建设特定原材料项目中:稀土、铁矿、有色矿山开发由省级政府核准;稀土冶炼分离项目、稀土深加工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


小结


稀土是重要的战略性矿产资源,对我国工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此,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部门针对稀土领域从原料端(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到终端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风电领域、稀土永磁电机等)的各个环节都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和规范整个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近年来,国家对稀土资源的开采实行总量控制,进行保护性开发,并提出了逐步提高稀土资源利用率的政策要求。在资源开采总量得到保护性控制和市场应用需求量稳定的市场形势下,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成为唯一可行的模式。

稀土废料回收利用行业是对再生稀土资源的一种有效的循环利用,作为开采总量控制的一种重要补充方式,该领域近年来一直处于上升阶段。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目前尚不够完善,没有完全形成集中收集、科学回收的体系,资源回收率不高,资源化水平不高,建议今后国家相关部门多出台指导和规范该领域的相关政策,扶持和推动稀土废料回收领域更加健康持续的发展。(内容来源:中国稀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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