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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工厂梯度培育
《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实施指南(试行)》提出,企业建成投产后的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需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相应等级,并有效衔接国家“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分级建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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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释义
未来工厂梯度培育注重省市联动、部省协同,按照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未来工厂”分层组织推进,有效衔接国家“基础级—先进级—卓越级—领航级”智能工厂分级建设体系。根据年度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水平评估结果,企业数字化水平达到相应要求即可申请开展培育(试点)和对标建设,建成投产后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水平达到相应等级即可申请评估认。(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入库企业数字化水平需达到 2.0及以上,未来工厂试点企业需达到3.0及以上)
根据2025年温州市级产业政策,新认定的国家领航级智能工厂、卓越级智能工厂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未来工厂、省级智能工厂和省级数字化车间分别奖励500 万元、80万元和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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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省经信厅负责未来工厂梯度培育工作,统筹推进省级智能工厂、未来工厂的培育征集、建设指导、评估认定、动态调整等工作;组织开展先进级智能工厂的评估认定,以及卓越级和领航级智能工厂的申报推荐工作。
设区市经信局负责组织开展省级数字化车间的培育征集、建设指导、评估认定等工作,形成名单报省经信厅;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工厂和未来工厂;组织推进基础级智能工厂的自评自建、审核确认和日常管理。
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申报内容进行初审,重点审核企业信用等级、建设周期、项目投资额等,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至设区市经信局,设区市经信局负责审核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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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来源:经信词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