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篇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于2020年12月31日发布第39号令,全文发布《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清单中,在采矿业领域,取消禁止外商投资稀土、放射性矿产、钨勘查、开采及选矿的规定,按照国家和海南省矿业领域内外资一致的措施实施管理。
近日,包头市稀土产品质量与标准化协会在稀土院组织召开团体标准审定会。会上,专家组听取标准起草组代表关于标准起草情况说明,并给予详细修改意见。会议审定了北方稀土生产部主导起草的《稀土湿法冶炼产品生产能源消耗限额》团体标准、稀土院中试基地主导起草的《工业电机用烧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团体标准、稀土院湿法所主导起草的《固定源稀土型蜂窝式SCR催化剂》团体标准。此外,专家组对2019年发布的三项地方标准《烧结钕铁硼辐射磁环》、《钕铁硼永磁合金粉的激光粒度的测定》、《La(FeCoSi)13Bx 系室温磁制冷材料》转为团体标准也给予评审。最后,专家组一致同意六项团标通过审定,要求各标准项目按专家意见修改标准送审稿,并按时限将会议纪要及报批稿报送包头市稀土产品质量与标准化协会等待发布实施。
钨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