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算力券”“模型券”“语料券”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一、鹿城区“算力券”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称“算力服务”是指鹿城区范围内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开展“人工智能+”研发、应用及创新活动过程中所需的智能算力服务。
2.鹿城区“算力券”奖补资金通过鹿城区财政局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3.鹿城区“算力券”奖补政策由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同鹿城区财政局负责。其中,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牵头项目申报、预算编报和执行,研究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等工作;鹿城区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的筹集、拨付及组织指导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1.享受“算力券”奖补政策支持的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鹿城区范围内依法登记、依法纳税并符合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导向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近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申报主体为发生实际智能算力租赁需求,有实际交易合同的智能算力需求方(即智能算力服务的买家)。
③申报主体使用第三方智能算力服务的,应与智能算力服务提供方为非关联关系,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和负责。
2.“算力券”奖补政策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采购自主智能算力服务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按照不高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 30%给予补贴;采购非自主智能算力服务的,按照不高于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 1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
1.鹿城区“算力券”奖补资金支持项目承担主体应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①鹿城区人工智能“算力券”专项奖励申报表(附件 1);
②申报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完成智能算力服务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算力服务平台订单记录、设备运行状态记录及相关系统日志等),证明材料需加盖智能算力服务平台运营单位公章;
④申报单位购买智能算力服务的采购合同、银行付款证明、发票等;
⑤“算力券”真实性承诺书(模板)(附件 2),签字、加盖
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2.申报单位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算力券”申请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永久取消“算力券”支持和申报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1.发布公告: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2027 年)的通知》的政策意见,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
2.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newforce_pc/#/home)“奖补申报”栏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3.审核: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与实质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4.确定支持结果: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支持奖励金额。
5.公示: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项目,由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6.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二、鹿城区“模型券”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称“大模型”是指已通过国家网信部门备案的基础通用大模型、垂直领域行业大模型。包括大语言模型、视觉大模型、多模态大模型以及基础科学大模型等。
2.鹿城区“模型券”奖补资金,通过鹿城区财政局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3.鹿城区“模型券”奖补政策由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同鹿城区财政局负责。其中,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申报、预算编报和执行,研究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等工作;鹿城区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的筹集、拨付以及组织指导开展绩效管理等工作。
1.享受“模型券”奖补政策支持的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鹿城区范围内依法登记、依法纳税并符合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导向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近 3年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②申报主体为调用云平台部署的第三方大模型 API,或采用第三方大模型私有化部署方式,推进大模型应用的大模型需求方。
③申报主体使用第三方大模型服务,应与大模型服务提供方为非关联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系,并对材料真实性进行承诺和负责。
2.“模型券”奖补政策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调用云平台部署的第三方大模型 API,或采用第三方大模型私有化部署方式,推进大模型垂类应用的各类主体,按照合同实际执行金额的 30%给予补贴,同一单位每年补助金额不超过 50万元。
1.鹿城区“模型券”奖补资金支持项目承担主体应提供基本资料①-④:
①鹿城区人工智能“模型券”专项奖励申报表(附件3);
②申报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③“模型券”真实性承诺书(模板)(附件 4),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④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备案信息证明材料。
若申报单位采用 API 接口调用的项目需补充提供材料⑤-⑦:
⑤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需为用印版的完整合同,须明确交付标的及资金支付的时间;合同期限大于政策执行期限的,需明确分期交付标的资金支付的细则,以便核算兑现额度;如供需双方签订采购框架合同,API 接口调用应明确大模型的使用量和使用期限;
⑥大模型 API 调用结算单,须为大模型服务供应商出具的申报单位从 2025 年 10 月 1 日至申报之日内实际发生的大模型 API调用服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⑦发票或付款证明,与申报单位在政策执行期限内实际发生的大模型调用费用对应的发票或付款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若申报单位采用私有化部署的项目需补充提供材料⑧-⑩:
⑧项目合同,项目合同需为用印版的完整合同,须明确交付标的与采购金额(至少需包含人力、算力、数据、软件、硬件等支出项目,可通过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协议提供);须明确资金支付的时间,合同期限大于政策执行期限的,需明确分期交付标的资金支付的细则,以便核算兑现额度;项目合同签署日期应为 2025年 10 月 1 日以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⑨发票或付款证明,与大模型采购合同、支付额度、交付时间等对应的发票或付款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⑩项目验收报告,项目验收报告须能明确实际应用场景,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2.申报单位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模型券”申请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永久取消“模型券”支持和申报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1.发布公告: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2027 年)的通知》的政策意见,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
2.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newforce_pc/#/home)“奖补申报”栏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3.审核: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与实质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4.确定支持结果: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支持奖励金额。
5.公示: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项目,由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6.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三、鹿城区“语料券”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1.本细则所指“数据集”需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投资建设、并在温州地区合规的数据交易场所上架交易。范围涵盖重点行业的知识语料汇聚、基础理论研究、研发设计、生产管理运行、产品质量检测等各个环节中产生和积累的,以各种形式记录的多模态数据总和,包括结构化数据(如数据库中的表格数据)、非结构化数据(如文本、图像、语音等)和半结构化数据(如日志文件、XML 文件等),通过清洗、标注、增强、去噪和统一格式,用于支持行业应用中的自然语言处理、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任务,满足行业大模型或场景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微调需求的高质量数据集。
2.鹿城区“语料券”奖补资金,通过鹿城区财政局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总额控制。
3.鹿城区“语料券”奖补政策由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同鹿城区财政局负责。其中,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负责项目申报、预算编报和执行,研究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组织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等工作;鹿城区财政局负责政策资金的筹集、拨付等工作。
4.鹿城区“语料券”支持政策采取资金奖补方式,对重点行业数据集建设项目给予支持。
1.鹿城区“语料券”奖补资金支持项目承担主体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①项目申报主体为在鹿城区范围内依法登记、依法纳税并符合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导向的企业、高校或科研机构,具备较强行业实力。
②项目承担主体单位拥有与数据集建设相关的核心数据、关键技术、自主知识产权。
③项目承担主体单位具备语料收集、预处理、整理、标注所需的软硬件设施和专业团队。
④项目承担主体进行数据语料采购或治理时,不能违反国家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科技伦理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完成必要的安全合规处理。
2.鹿城区“语料券”奖补资金支持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项目为正在实施项目,具有加快实施的重要性、紧迫性,数据集产品通过持续优化与高质量扩充,能够显著提升大模型训练的效率精度与安全可靠水平。
②数据集需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投资建设、并在温州地区合规的数据交易场所上架交易,上架交易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③申报项目符合温州市鹿城区重点产业链领域支持方向,并在大模型企业验证使用。预期目标包括但不限于新增销售收入、服务大模型企业领域及数量,以及组织供需对接、交流推广等活动情况。
④项目要有明确的实施计划和资金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
⑤项目包含的行业相关数据集数据量不低于 10 万条,具有较高的数据质量、领域覆盖程度、潜在价值和应用成效。
⑥在技术或产品性能上有较大创新,在特定行业或领域内具有高度的专业化和适用性,具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⑦鼓励数据集申报项目加快语料资源优化整合,积极开放公共语料。
⑧项目应聚焦行业发展需求,以应用需求为牵引,以解决行业发展痛点问题为目标,引导语料应用于场景明确、需求清晰的具体场景。
3.“语料券”奖补政策支持内容及标准:
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主体投资建设、应用高质量数据集并在温州地区合规的数据交易场所上架交易。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对上一年度语料服务企业的总交易金额进行排序,对总交易量前 5 的高质量数据集,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的 30%给予奖励,同一单位年度最高奖励 50 万元。
1.鹿城区“语料券”奖补资金支持项目承担主体应提供以下基本资料:
①鹿城区人工智能“语料券”专项奖励申报表(附件 5);
②申报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如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法人代表身份证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③“语料券”真实性承诺书(模板)(附件 6),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④语料服务的企业及交易服务金额的相关佐证材料。
2.申报单位应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提交“语料券”申请的相关材料,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涉嫌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核实,永久取消“语料券”支持和申报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扶持资金。
1.发布公告: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举措(2025—2027 年)的通知》的政策意见,发布项目申报通知,明确支持方向、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要求等内容。
2.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newforce_pc/#/home)“奖补申报”栏目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3.审核: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与实质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4.确定支持结果: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支持奖励金额。
5.公示: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通过温州市产业政策兑现系统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收到异议的项目,由鹿城区智能谷发展服务中心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6.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四、附则
本细则自 2026 年 3 月 5 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7 年 12 月31 日。
1.鹿城区人工智能“算力券”专项奖励申报表
2.“算力券”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3.鹿城区人工智能“模型券”专项奖励申报表
4.“模型券”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5.鹿城区人工智能“语料券”专项奖励申报表
6.“语料券”真实性承诺书(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