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金融业正加速迎来金融强监管时代,在上周末刚刚结束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释放了明确而强烈的金融监管信号。
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有三个比较新的提法用于强化金融监管:
一是强调“所有金融业务都要纳入监管”,即所谓的无死角监管。问题来了,当前还有金融业务没有纳入监管吗?有一些,比如金交所的监管框架仍需明确,比如加密数字货币的监管,比如ICO的监管等等。所以,不出意外的话,接下来,这几个领域都会相继迎来监管框架的确立。
二是强调“更加重视行为监管”。所谓行为监管,是区别于机构监管(银行归银监会管、保险公司归保监会管、证券基金公司归证监会管)来说的,从被监管主体的金融行为属性来对应监管机构。举个例子,一个互联网金融集团,涉及到类证券的业务,便要接受证监会相应文件的管辖;涉及到类信贷业务,便要接受银监会的管辖;涉及到类保险的业务,则接受保监会的管辖。由机构监管过渡至行为监管后,监管套利的空间便大大缩小了,毕竟,金融业务的创新,本质上很难脱离存贷汇债股的范畴,也就不会出现真正的监管空白。
三是强调“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即监管问责。之前,还有人问,监管者监管被监管者,那谁来监管监管者?此次会议给出了答案——通过监管问责来约束监管者。当然,从会议精神看,对监管者的考核注重的是“风险防控”,而非“金融创新”。所以,也就容易产生一些潜在问题,即风险与效率(创新)的天平是否会失衡,是否出现过度强调风险而忽视效率(创新)的现象?
除此之外,推动普惠金融发展、融资难融资贵、降杠杆、防风险等“老”提法也在会议上再次强调。整体看下来,“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是纲,强化监管则成为最有力的抓手,围绕三大任务开展金融业务创新和转型。
在强监管的背景下,金融机构创新和转型很难再“百花齐放”、恣意而为,也不能再妄想把握“监管空白”的时间窗口趁机做大。唯有坚守正确的方向,才是可持续发展之道。而正确的方向围绕金融工作三大任务即可。
怎么叫有助于深化改革的创新呢?提升效率、提高金融业务的科技驱动作用。大数据风控、生物识别、智能投顾、智能营销、云计算、区块链等等,都是深化金融改革的推手,都属于正确的、受鼓励的发展和创新方向。
所以,不难预测,即便未来金融监管整体趋严,真正的金融科技企业仍然会存在比较宽松的政策空间。这个时候,回头去看大型互金集团转型金融科技企业,是多么的具有前瞻性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