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提醒!今起至10月20日24时,这些车辆禁止通行!

提醒!今起至10月20日24时,这些车辆禁止通行! 众至用车
2019-10-15
0
导读:周知~


青岛市人民政府

关于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确保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交通管理采取临时性行政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剧毒化学品、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禁止通行


      (一)禁止通行时间2019年10月15日0时至2019年10月20日24时


      (二)禁止通行方式:全部禁止通行。


      (三)禁止通行区域:本市行政区域。


 二、危险化学品(除剧毒化学品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下同)运输车辆限制通行


     (一)限制通行时间:2019年10月15日0时至2019年10月20日24时


     (二)限制通行方式:未经批准禁止通行。经批准通行的,每日7时至9时30分、16时30分至19时禁止通行;每日22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已经驶入的应当提前从就近收费站驶离,禁止在服务区或者收费站广场停留。


    (三)限制通行区域:本市行政区域。


      三、因保障国计民生确须通行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通行证,并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申领通行证方式:登陆“青岛公安网公安民生警务平台”进行网上办理。


      本通告发布前已经申领通行证,且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可以持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设置禁行、限行标志,及时疏导滞留车辆,并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实行其他临时性交通管理措施,交通参与者应当服从交警指挥,按照交通标志指示行驶。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0日


      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本市原有重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行规定与本通告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4日


转发,

互相提醒!



-THE END-

文章来源:青岛日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专车

实时及预约用车,便捷直达

接送机

一口价服务,免费等待

包车

日租/半日租,出行更方便

出租车

打表计价,即刻出发


点击“阅读原文”下载众至用车APP,领取200元新人礼包!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众至用车
青岛博创众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承接:商务用车、企业用车、婚礼用车、接送机服务、日租半日租、旅游包车等!
内容 416
粉丝 0
众至用车 青岛博创众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承接:商务用车、企业用车、婚礼用车、接送机服务、日租半日租、旅游包车等!
总阅读137
粉丝0
内容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