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对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哪些禁止性行为的规定?
答: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
(六)盗用燃气;
(七)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
2
关于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作业有哪些规定?
答:户内燃气设施是指燃气管道引入口之后的燃气设施,包括燃气表、燃气管道(阀门)、燃气灶前连接管。户内燃气设施管理是燃气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户内燃气设施的安装、改装、拆除安全与否,关系到是否能够满足燃气用户的需求、保证用气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安装、改装、拆除专业性强,其设计、施工都有严格的技术要求。需要对户内燃气设施进行安装、改装、迁移或拆除时,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或者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并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实施作业。燃气用户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
3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哪些禁止行为?
答: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下列禁止行为:
(一)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二)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
(三)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
(四)放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
(五)其他危及燃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4
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答: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5
单位和个人对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有哪些禁止行为和保护义务?
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不得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可能危及燃气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行为,有权予以劝阻、制止;经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立即告知燃气经营者或者向燃气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关注莘阳燃气,安全用气

莘阳燃气客服电话:0635---7361117 7622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