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辽宁省葫芦岛市某居民楼燃气爆炸现场)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某居民楼楼燃气爆炸现场)
《家用燃烧器具管理规则》明确规定从出售当日起,燃气灶的使用年限为8年,超期使用的燃气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燃气灶超期使用,由于线路老化、火盖堵塞变形、气路堵塞等原因有可能会造成灶具回火、漏气等,造成灶具爆玻璃,熄火保护装置失效,严重的可能还会引发火灾、爆炸事故。另外《家用燃气灶具标准GB16410-2007》规定,灶具无论台式还是嵌入式,每一个燃烧器均应设有熄火保护装置,自2008年5月1日起,企业不允许生产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自2009年起,没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一律不准上市销售。《家用燃气灶具标准GB16410-2007》规定,家用燃气灶具熄火保护装置闭阀的时间不应大于60秒。

为避免因燃气灶发生燃气事故,家中的燃气灶在使用超期后应该进行更换,选购时注意以下几点:
1.民用户不能使用商业用户的灶具
国家对商业用户的用气环境有严格的要求,同时要求配备相应的燃气泄漏报警、切断和强排风装置,居民用户的厨房完全不具备使用商业用户燃气灶的安全条件,强行使用会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2.气源不一样的灶具不能混用
绝大部分用户接触到的气源分为天然气和液化气,因为两种气源燃烧的热值、压力、配风完全不一样,所以对应的灶具不能通用,互换使用会出现断火和不完全燃烧的隐患。用户在购买燃气灶时一定要告知商家自己使用的气源,以免买到不匹配的燃气灶,同时可查看燃气灶包装上产品参数中使用气源或者气源类别的标注,天然气标注有10T、12T、13T,液化气标注有19Y、20Y、22Y。

再次提醒铭石燃气的广大用户:再好的产品也不可能使用一辈子,超期使用必定会带来很多安全隐患,不要因为一时省下小钱而忽视安全隐患带来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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