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5日,由华森公司会同深铁集团、中国铁设主编的《深圳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建筑设计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已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实施。
本《通则》是深圳首次在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建筑设计领域出台的系统性、综合性设计通则,是一次从“功能建设”迈向“空间塑造”、从“交通节点”转向“城市生活场景”的重要跨越。《通则》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深圳在地铁与城市深度融合的探索中,形成了可落地、可推广、可示范的“深圳样本”,为全国大城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土地混合利用、集约高效、以人为本、共享共融、可持续发展树立了全新标杆。
一、 立体融合,重塑城市发展新维度
《通则》首次系统提出“轨道—地下空间—城市功能”一体化设计框架,打破传统单一交通功能局限,将地铁站点与周边商业、文化、公共服务、生态景观等进行立体融合。通过流线整合、功能复合、空间共享,推动轨道交通地下空间从“通道”转变为“场所”,实现城市空间资源在立体维度的高效重构,为深圳超大城市、超高密度、超大流量的城市建设与土地集约利用提供创新路径。
二、 精细管控,确立设计实施新标准
《通则》聚焦安全、效率、品质与人性化体验,对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建筑功能、公共空间、附属设施、面积计算、通风采光、无障碍设计、标识引导等作出细致规定。尤其强调以乘客为中心的空间体验,从照明舒适度到导向清晰度,从空间尺度感至材料美观性,均设立明确技术指标与设计准则,助力打造“明亮、通透、易达、友好”的地下环境,全面提升市民的出行体验与城市安全感。
三、创新引领,突出通则导控六大亮点
《通则》条款重点突出了六大创新性亮点特色:
1.建立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建筑功能体系,明确了深圳市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主导功能和可附设功能,按照大类、中类、小类的三级功能分类体系进行分类,为建筑设计和规划许可提供依据;
2.创新轨道交通自然形成空间定义、功能、设计要求,鼓励和支持轨道交通自然形成空间的开发利用;
3.规范技术经济指标计算,针对轨道交通地下空间部分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则不明确的问题,明确了相关计算原则,以支持其复合利用;
4.融入新交通、新市政、新物流理念,结合轨道物流的新兴功能需求提出相关设计要求;
5.树立轨道交通公共空间及工程美学典范,针对公共空间、附属设施、内立面、广告标识等进行提升指引;
6.推广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应用,明确数字化应用场景与资源管理的目标导向,促使轨道交通地下空间的建筑设计面向未来。
四、 先行示范,贡献轨道交通建筑设计管理的“深圳智慧”
《通则》的编制,深度融合了深圳在多年的轨道交通地下空间设计、建设中积累的实践经验,以及在国际视野下对先进城市案例的批判吸收。它的发布,不仅为深圳市后续轨道交通及城市地下工程提供了权威技术依据,更将为国内其他城市提供一套完整、系统、兼具创新性与实施性的参考范本,积极助推全国轨道交通地下空间开发迈向更高水平。
本《通则》的成型,离不开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统筹指导,更凝聚了华森公司、深铁集团、中国铁设等项目参与单位的集体智慧与辛勤付出。它是多方协作、专业共创的成果,彰显了华森公司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与标准构建方面的引领担当。
未来,华森公司在设计和相关研究工作中将以《通则》为基础,推进轨道交通与城市空间的良性互动与价值共创,助力深圳建设更具韧性、更富效率、更有温度的现代化国际都市,始终走在国内高质量发展的最前列。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通则》编制人员:
徐丹、陈森、黄宇翔、贾宗梁、孙佳睿、赵杨、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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