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倡 议 书
职工朋友们:
为认真贯彻执行我公司安全生产“三大战役”文件精神,将安全管理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交通安全是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增强我公司干部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本着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负责的原则,特向全公司干部职工提出如下倡议:
1、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辆和参与其它交通活动,做到文明出行。
2、坚决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坚决杜绝酒后开车、骑车(摩托车、电动车等)行为。
3、倡导“一盔一带”,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出行时,驾驶员和乘坐人都必须增强自身安全防护意识,佩戴大小合适、符合安全要求的安全头盔,并系好安全头盔帽带。
4、积极宣传酒驾的危害,积极劝导同事和家人杜绝酒后驾车。
5、坚决抵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和飙车等不文明驾驶行为,坚决不搭乘酒驾车辆。
6、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规章制度,树立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增强交通法制观念。
相关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山西高平科兴米山煤业有限公司
2022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