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摩托车、电动车轻便、价格低,成了广大群众出行中、短距离的代步工具。然而大多数的骑乘人员,并没有佩戴头盔的安全意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骑车要“戴”头盔而不是“带”头盔,认真正确佩戴头盔是人们骑乘车辆出行时最直接的保障,一字之差,相差甚远。
办公室结合交警大队对事故案例的分析,把事故常发生的情况用彩页的形式分发到各科室,用具体的事故案例,加强广大干部职工对道路行车安全意识。把头盔戴好,让安全意识刻在骨子里,让注重行车安全成为一种习惯,从“头”开始,幸“盔”有你。
供稿:办公室 陈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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