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发布通知
自7月10日12时
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高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高平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办),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7月10日9时起,我市未来12小时将有雷暴大风和短时降雨,目前,我市三分之一乡镇降雨已达到50毫米以上,且降水仍在持续。鉴于当前天气形势,为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依据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防指会商研究决定,于7月10日12时启动高平市防汛Ⅳ级应急响应,请各级各部门按照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要求全面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
要压实防汛责任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立即进行安排部署,各类防汛责任人要上岗到位,靠前指挥,全力做好强降水以及可能带来的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中小河流洪水、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的防范应对和危险区群众转移避险工作。
二
要及时发布预警
气象、水文、应急、水务、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要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会商研判,滚动分析预报,提前发布预警信息,为群众转移避险赢得时间。
三
要紧盯重点部位落实防范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紧盯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点、城市内涝点、边山峪口、高陡边坡、老旧危房、旅游景区、低洼矿口、过水路面、学校、医院、居民区和重点企业等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综合分析研判,落实“关、停、撤、避”等防汛措施,必要时坚决果断撤离危险区人员。
四
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 班制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变化,确保防汛指令和信息及时上传下达;各级各部门防汛责任人必须坚守岗位,加强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力避免人员伤亡,最大程度减少洪涝灾害损失。
高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2年7月10日
来源:高平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