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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后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 “莞 e 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后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 “莞 e 申报”工作的通知 中正优生活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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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按照《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节期间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莞 e 申报” 工作的通知》(东防控新疫办〔2021〕8 号)精神,积极应对节后大量人员来莞返莞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结合东莞市疫情防控服务自主申

长 安 镇 新 型 冠 状 病 毒 肺 炎 0疫 情 防 控 指 挥 部 办 公 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节后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 “莞 e 申报”工作的通知


镇机关各部门、单位,各社区,集团公司:

       按照《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节期间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莞 e 申报” 工作的通知》(东防控新疫办〔2021〕8 号)精神,积极应对节后大 量人员来莞返莞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提前部署返莞客流的疫情防控 工作,结合东莞市疫情防控服务自主申报系统(简称“莞 e 申报”), 全面铺开我镇人员信息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机关各部门、单位,各社区,集团公司要 高度重视“莞 e 申报”工作,将其作为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一项重点 任务来抓,“一把手”要负起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迅速专题部署, 发动本单位人员及其家属带头主动申报,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利用 各自资源和渠道,共同督促、推动有关责任主体和人员落实申报工作。

       二、明确申报主体。各社区、集团公司牵头,公安分局、网格中 心配合,分工落实本辖区自建房、无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出租屋、 各类市场主体以及集体公司下属管辖工业园区、各类建筑内所有居住 人员完成申报。镇房管所牵头落实住宅小区和商住楼内的所有居住人 员申报。镇教育管理中心牵头落实学校、培训机构教职工、学生等人 员申报。市场监管分局、经济发展局、住建局、城管分局、综合执法 办、卫健局、公共服务办、交通运输分局等按照行业管理原则,兜底 负责属地层面较难落实的其他市场主体申报。镇其他部门单位要落实 做好本单位人员及其家属完成申报,以及按照自身职责推动有关人员 完成申报工作。

       三、加强宣传发动。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牵头,综合治理、 公安、卫健、教育、房管、网格等部门和各社区,集团公司要统一宣 传口径,拓展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自媒体等渠道和职能 部门各自系统渠道,广泛发布公告、宣传口号和推广“莞 e 申报”指引, 发动全镇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市场主体、出租屋出租人和管理人、 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等开展“莞 e 申报”,倡议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主 动申报。各职能部门和社区要组织人员通过上门宣教、微信推广等多 种形式,将《关于春节期间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进行“莞 e 申报”的 通告》和指引推送至辖区每个防疫责任主体,让广大长安居民都知晓 和主动申报,确保不留死角,营造浓厚氛围。

       四、强化工作督导。公安分局将对各战区落实“莞 e 申报”工作 进度进行定期通报。对进度较慢的,由镇主要领导约谈战区相关负责 人。对发现存在瞒报、漏报问题的,对相关负责人、责任人予以严肃 追究。各战区和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压实申报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 推动本次申报工作取得实效。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莞 e 申报” 工作的通知(东防控新疫办〔2021〕8 号 ) 

                 2.关于春节期间在莞及来莞返莞人员进行“莞e 申报”的通告 


长安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 年 2 月 20 日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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