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为宝宝储存脐带血是对生命与金钱的“双重保障”,那么这个“双重保障”到底体现在哪里呢?听小编慢慢跟您说……
储存脐带血,生命的保障
每一个小生命的降临,都凝结了父母所有的爱与希望,不夸张的说,孩子就是父母的全部。如今,愈来愈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把这个原本美丽的世界弄的乌烟瘴气,孩子的身体健康不得不引起父母的高度重视。据国家卫计委2011年数据统计显示,我国有500万血液病患者正在等待造血干细胞移植,且每年以4万的数字在飞速增长,其中一半是儿童。然而每年仅有约0.03%的患者有幸能得到造血干细胞的治疗。

根据我国卫计委颁发的《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可以应用于包括骨髓衰竭、重症免疫缺陷病、代谢性疾病、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10余类疾病,其中最为大众所熟知的就是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随着医学研究,脐带血的临床应用还在逐步扩大。根据美国国立卫生院(NIH)公开数据显示,全球已在该机构注册的脐带血相关的临床研究超过1000项,涉及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整形外科等多个领域的临床治疗。所以说宝宝出生时的这一小部分血液在现代医学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准爸妈在面对如何处理孩子的脐带血的问题时应谨慎选择,切不可随意丢弃。
案例说
自体脐带血移植使血癌女孩长期无癌

叶欣愉5岁被诊断罹患神经母细胞瘤第四期,原本天真无忧的童年瞬间风云变色,等待她的是化疗、放疗、骨髓移植、脑部肿瘤手术、腹部肿瘤手术等一连串治疗。小小年纪,好不容易逃脱神经母细胞瘤的魔爪,隔年又发现罹患血癌。
2年罹2癌的残酷事实,重重打击叶爸爸和叶妈妈,但他们将煎熬化成力量,全力照顾女儿,认真研究国内外相关医学资料,叶爸爸辞掉日商工作、剃光头住到医院,隔着移植病房的玻璃窗全程陪伴。幸运的是,欣愉的父母在其出生时,为其储存了脐带血,欣愉在接受自体脐带血移植后,冰冻了7年的干细胞发挥作用,让她小小的身体开始康复,不仅血球数稳定增加,体内的癌细胞也完全消失。
储存脐带血,金钱的保障
储存脐带血,黑龙江省干细胞库赠送给您的孩子一份价值51.5万元的医疗保险(见下表)。

1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22周岁前进行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住院治疗的,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支出的,根据其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保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按80%的比例给付保险金。
2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22周岁前因患非遗传性、非先天性疾病(自体造血干细胞移植除外),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保规定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对于超过200元以上部分,在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70%的比例给付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3白血病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22周岁前,在保险合同生效三十日后(续保保险期间内不受前述三十日的限制),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罹患白血病的,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4白血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22周岁前因初次罹患白血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保规定可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对于超过200元以上部分,在白血病住院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70%的比例给付白血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5意外身故和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22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依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死亡的,本公司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伤残的,本公司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表)的规定,按本附加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乘以该处伤残的伤残等级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诊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后,对于超过人民币100元以上部分,本公司在意外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按其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的70%给付保险金。
储存生命与金钱的“双保险”
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一生只有一次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