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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在2023年5月23日发布了GB/T 42574-2023《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处理中告知和同意的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本《实施指南》于2023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实施指南》中更加细化的说明告知的时机和频率,并且通过注释方式列举了更加具象化的场景,有效帮助个人信息处理者更加准确地掌握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8.3.4 告知的时机和频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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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个人在首次使用产品或服务前,可进行首次告知; |
条款解析:用户第一次使用产品或服务前,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向用户提示阅读隐私政策。 |
b |
产品或服务在收集个人信息时,对个人权益影响较大、收集的必要性需要单独强调、相关业务功能收集目的不易理解的,可进行同步告知; |
条款解析:获取敏感权限,收集个人敏感信息,需要进行同步告知,或相关功能难以理解且收集目的不易理解的,也需要同步告知。 |
c |
通过其他载体收集或间接获取个人信息时,可进行同步告知,因客观条件所限(如无联系渠道)需在获取个人信息后才能告知的,需在获取后向个人进行再次告知; |
条款解析:通过第三方授权后收集或者间接获取个人信息,需要同步告知用户,在无联系渠道的情况下,需在获取个人信息后向个人进行再次告知。 |
d |
个人信息处理者变更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前,可进行再次告知; |
条款解析: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前以增强告知的方式告知用户。 |
e |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个人信息前,可进行同步告知; |
条款解析:用户在服务中使用第三方服务且需要传输个人信息前,需同步告知用户传递的个人信息范围、频率等。 |
f |
当个人拒绝对收集、提供、变更目的等的请求后,可采用再次告知的方式向个人说明必要性和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不采用频繁打扰方式进行反复告知; |
条款解析:当用户拒绝个人信息被收集、被采集、变更等请求后,产品或服务被使用时可再次告知用户收集个人信息的必要性和对个人权益的影响,但不可频繁重复以弹窗等方式反复骚乱用户正常使用。 |
g |
产品或服务更新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发生变化的,可进行再次告知; |
条款解析:隐私政策发生变更时,再次使用产品或服务时,提示用户该政策已更新。 |
h |
在个人注销账户时,可进行同步告知; |
条款解析:个人注销账户时,需要对用户进行同步告知注销带来的影响。 |
i |
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停止业务功能运营前,可进行同步告知; |
条款解析:产品停止业务功能运营前,应同步告知用户截止运营的时间等信息。 |
j |
个人信息处理者发生对个人信息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件时,可紧急进行同步告知。 |
条款解析:发生对个人信息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件时,应以增强告知或及时提醒的方式告知用户。 |
《实施指南》为了使个人信息处理者充分了解如何设置合理的告知时机和频率,将告知的时机大致划分为三种:首次告知、同步告知、再次告知。根据《实施指南》合理的告知时机和频率,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解析。
首次告知,顾名思义,也就是在用户第一次使用该产品或服务前,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向用户进行一次告知,如在用户首次进入App时,提示用户阅读隐私政策。示例如下:

隐私政策示例图
同步告知分别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产品或服务在收集个人信息时
(1)个人信息处理者在收集个人信息的同时,对个人权益影响较大、收集的必要性需要单独强调的行为,需要进行同步告知。如获取重要权限,收集个人敏感信息等行为。示例如下:

获取相机权限示例图

实名认证示例图
(2)对于相关业务功能难以理解,且收集目的不易理解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在收集该相关个人信息时需要进行同步告知,示例如下:

虚拟账号备案同步告知示例图
2.个人注销账户时
个人注销账户时,个人信息处理者需要对用户进行同步告知,示例如下:

账号注销示例图
3.在停止业务功能运营前
在停止业务功能运营前,App运营商需要对用户进行同步告知,示例如下:

运营商停止运营示例图
4.通过其他载体收集或间接获取个人信息时
通过其他载体收集或间接获取个人信息时(如App通过第三方授权后收集或者间接获取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对用户进行同步告知,示例如下:

通过第三方授权获取个人信息示例图
5.对外提供个人信息前
对外提供个人信息前(如用户在App中使用第三方服务购买门票时,需提供姓名以及联系电话),需要提供给第三方个人信息前,个人信息处理者需对用户进行同步告知,示例如下:

对外提供个人信息示例图
6.发生对个人信息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件时
发生对个人信息有严重影响的安全事件时,App运营商应在隐私政策中说明如何响应个人信息安全信息事件的发生,以及用何种方式来同步告知用户,并且该方式实际有效,示例如下:

个人信息安全信息事件响应示例图
再次告知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当个人拒绝对收集、提供、变更目的等的请求后
当个人拒绝对收集、提供、变更目的等的请求后,App可采用再次告知的方式向个人说明必要性和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如用户拒绝了权限申请,App可采用再次告知的形式说明不给予权限会造什么影响,但不得频繁弹出权限申请弹窗骚扰用户)。示例如下:

再次告知弹窗示例图
2.产品或服务更新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发生变化的
产品或服务更新后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发生变化的,App可对用户进行再次告知(即更新隐私政策后,再次使用需要弹窗告知用户该隐私政策已更新)。示例如下:

隐私政策更新示例图
3.个人信息处理者变更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前
个人信息处理者变更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前(即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方式、范围发生变化时,隐私政策中应提供相应的告知方式提前告知用户,如电子邮件,推送消息等,且提供的方式应真实有效),示例如下:

隐私政策变更后告知方式示例图
《个人信息保护法》初步明确对于告知的要求,但如何对用户进行有效的告知,告知的频率是否合适,仍然存在着诸多难点。《实施指南》在个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基础上,对相关内容进行了更加细致的剖析,以指南标准形式提出实施建议,为相关企业提供指导参考。
《个人信息保护法》虽然已经明确了告知的内容,但很多用户由于隐私政策复杂繁琐,存在无阅览隐私政策直接同意现象。此操作现象,对于用户自身个人安全非常不利,告知的时机是否恰当,显得犹为重要的。因此相关监管部门在《实施指南》新增了告知时机(首次告知、同步告知、再次告知),在关键的行为节点用凝练的语言再次告知相关内容,有效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从而做出正确的选择。
国家层面上陆续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条款整治App违规行为的乱象,也取得了可观的成效。在政策推动下,相关企业遵守国家法律及政策要求同时,作为APP直接使用者,也需要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意识,清晰个人的权益,合法且有效的保护自身个人信息安全。从源头上双管齐下,阻断个人信息违规行为的乱象,真正保护公民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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