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力设施保护提醒您:看到高压线路,请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一、建房篇
吊车吊臂吊运材料、铲车操作不小心,一碰到电线,触电!
运脚手架、钢筋、水管等金属施工材料,一碰到电线,触电!
屋顶架设天线、晾衣杆等金属物品,致使高压线放电,触电!
二、施工篇
吊臂靠线易放电 车毁人亡悔莫及
泵车转移未收臂 碰线人车遭电击
高压线下打桩忙 不慎碰线人易伤
挖断电线真野蛮 机毁人亡事故惨
电线杆下来取土 杆倒伤人惊无语
三、钓鱼篇
目前比较流行的碳纤维类鱼竿,由于材质中含有碳的成分,其导电性能较好。有些人认为不碰到电线就不会触电,这其实是错的。只要人和电线的距离小到一定数值,即使不碰到电线,也可能会触电。
四、植树篇
五、放风筝篇
温馨提示:
为了您的人身安全和电网稳定供电,请不要在高压线路保护区内种植高大树木、建设房屋、钓鱼、大型机械施工,请不要在距离高压线路300米范围内放风筝。
六、电力设施保护知识篇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电力法》第五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修建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划定电力设施保护区前已经种植的植物妨碍电力设施安全的,应当修剪或者砍伐。
《电力法》第十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植物。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四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二)向导线抛掷物体;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七)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八)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十一)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八条: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种植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或高杆植物。
电力企业对已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域内新种植或自然生任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竹子,应当予以砍伐,并不予支付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植被恢复费等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