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喜欢停电吗?
这么不方便,谁喜欢呢?

其实小编想要告诉大家的是
很多时候我们无意的行为
就会破坏电力短路
这样不但会引起停电
还会被警察同志带走!!!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有关规定

一、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规定: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500千伏 20米



二、禁止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二)向导线抛掷物体;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
(七)在杆塔、拉线上拴牲畜、悬挂物体、攀附农作物;
(八)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九)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十)拆卸杆塔或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标志牌;
(十一)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三、禁止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规定: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收的土地;
(二)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量标桩和标记;
(三)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电源。
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深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护电意识、安全用电意识,确保电网安全运行、保障可靠供电。
电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保证电力安全运行的关键,是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是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
坚持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六进”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安全用电常识的宣传,为推动电网健康发展,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营造社会共同关心、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