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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晚籼米公开竞价包轮换公告
(瑞安晚籼米包轮换竞价20230512)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托方)受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3年05月12日09:30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举办网上竞价包轮换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包轮换品种及数量:
1、轮入标的物:由2022年产晚籼稻2023年5月12日以后加工的新鲜晚籼米;粒型:长粒型(不可互混);产地:浙江、江西、安徽,储粮方式:包装,共设1个标的,其中:

质量要求:水分≤13.5%;黄粒米≤0.3%;;符合GB/T1354-2018《大米》二级标准及以上;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新陈度检测显绿色及未发现有陈米混入。
质量特别要求:包装要求:保质期要求准低温储藏18个月、包装规格要求净含量25kg/袋(包装物上注明保质期和规格,全新透明彩色编织袋包装),符合《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标签标示要求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2、轮出标的物:上望粮站27P5仓和上望粮站27P6仓2021年产晚籼谷2022年4月份加工成的二级晚籼米260.2吨,储粮方式:包装,共设1个标的,其中:

二、时间及交易对象:
1、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1日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05月12日09:30。
3、竞价交易人条件:凡国内具有粮油经营、生产资格的法人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竞价交易会。
三、报名须知
1、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网上粮食竞价交易细则》。
2、网上报名在温州网上粮食市场(www.zglssc.com)首页“交易中心”入口进行。
3、现场报名在温州粮食中心市场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请致电0577-86655921咨询。
四、预交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
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40元/吨的履约保证金;
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元/吨的交易费保证金。
3、保证金必须在2023年05月11日16:00前打入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指定账户:
户名: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温州新城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28779050001029
五、保证金赔付约定
1、除违反交割细则中重要申明中约定的退货事项,委托方不得无故拒收。如委托方无故拒绝接收货物又未提出书面说明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中标方。
2、竞得方违反本标书重要申明中的约定或违反逾期交货时限的,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有权将相应于数量的履约保证金(140元/吨)全额赔付给委托方。
3、竞得方不能按约按期交货的,视为违约(由不可抗力情况所导致的交货延期除外)。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把违约部分相对应的履约保证金支付委托方作为赔偿。
4、在本合同期限内如产生价格和意外等风险,竞得方不履行本协议,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每吨140元),并解除合同。
六、特别说明
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最小减价幅度为2元/吨,中标价含税含发票。
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由温州粮食中心市场签发中标通知书,中标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凭中标通知书与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储备晚籼米包轮换合同书》。
3、交易手续费(服务费)收取标准:按4元/吨,分别向委托方和中标方收取手续费(服务费)。中标的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行完毕后退还(不计息),不中标的在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
5、为确保交易顺利进行,请客户报价时务必使用I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等其他安全浏览器进行操作,以免影响正常交易。
七、其它:
《网上竞价交易细则》、《标的详情》、《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如合同履行过程发生争议,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书面说明申请本市场调解。如调解不成,买卖双方可向买卖合同签订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联系咨询: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信息部:张豫豫13587652264,0577-86655921;
财务部:0577-86655918;传 真:0577-86655921;
委托方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7-66886577、15356266262业务科周游;
13587963568上望粮站站长薛杏陆
13806855508飞云分公司翁经理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3年5月8日
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储备晚籼米公开竞价包轮换交割细则
(瑞安晚籼米包轮换竞价20230512)
一、标的物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
1、轮入标的物:由2022年产晚籼稻2023年5月12日以后加工的新鲜晚籼米;粒型:长粒型(不可互混);产地:浙江、江西、安徽,储粮方式:包装,共设1个标的,其中:

质量要求:水分≤13.5%;黄粒米≤0.3%;;符合GB/T1354-2018《大米》二级标准及以上;无虫粮;色泽、气味正常;食品卫生指标符合国家标准。新陈度检测显绿色及未发现有陈米混入。
质量特别要求:包装要求:保质期要求准低温储藏18个月、包装规格要求净含量25kg/袋(包装物上注明保质期和规格,全新透明彩色编织袋包装),符合《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规定;标签标示要求符合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
2、轮出标的物:上望粮站27P5仓和上望粮站27P6仓2021年产晚籼谷2022年4月份加工成的二级晚籼米260.2吨,储粮方式:包装,共设1个标的,其中:

二、交货地点、时间、方式
1、轮换入库:
(1)交货地点:瑞安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上述标的物指定仓号内(车板交货)。
(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5月22日前完成全部包轮换工作。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将按平台违约金扣除比例从相应数量所对应的保证金中扣除支付给委托方作为赔偿后,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以上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

(3)粮食验收程序:标的物仓内车板交货,凭中标方提供的本批次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验收入库,同时随车附带样品给库区作为样品参考,货物入库完毕后取样送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检验。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由中标方在约定期限内负责调换,如超出约定期限;标的物检验仍不合格,即作为中标方违约处理,违约保证金抵作违约金。退回全部货物,所有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负责。(卸车及进仓过程听从库区人员安排,由于库区地理位置原因,报名前请先与委托方确认库区周边情况,以免车辆无法进入库区)
(4)新粮入库价格:按轮出260.2吨晚籼米成本价3486元/吨加上中标价结算(交货指定粮库和仓房仓内交货)。
2、轮换出库:
(1)提货期限:轮换出库可于2023年6月22日前完成(特殊情况和人力不可抗拒情况除外)。整个轮换流程:先轮入马道粮站5P5仓130吨、马道粮站5P6仓130.2吨,共计260.2吨,待质检合格后,再轮出上望粮站27P5仓135吨和27P6仓125.2吨,整个轮换流程采用先进后出的规则实行,如仓号调整按库点真实情况安排。提货期限截止后,未完成提货的粮食质量问题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粮食出库程序:标的物仓内车板交货,装车及进仓过程听从库区人员安排,由于库区地理位置原因,报名前请先与委托方确认库区周边情况,以免车辆无法进入库区。
(3)计量办法:本次竞价交易标的物为编织袋包装,数量以仓库发货数量为准,以每包点包计量(±0.5公斤),编织袋不除皮重。
(4)出库销售价格:按轮出260.2吨晚籼米成本价3486元/吨进行结算。
(5)逾期处理:提货期限截止后,逾期未提清货物的,视作违约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中止买卖关系,并对货物享有处置权,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6)质量:具体质量情况以委托方标的物所在的仓库实物为准,包括质量缺陷、瑕疵,竞买人应在竞价前对标的实际状况进行了解,卖方接受现场看样,一旦进入网上竞价,即表示本人接受标的物一切现状,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货款结算方式
1、入库货款结算:完成全部入库数量后,委托方委托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对中标方交付的粮食进行质量(含质量、储存品质、卫生指标)检验,根据温州市粮油产品质量检测站入库验收检验结果办理结算手续,具体结算按以下执行:
(1)若检验合格,根据温州市粮油质检站出具的入库验收质检报告和委托方实际接收入库数量及中标方提供完备的相关正式发票等所有手续,委托方安排办理货款结算,并在五个工作日内结算完毕。
(2)若检验不合格(或部分数量检测不合格),中标方需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用同等数量相同品种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粮食更换检验不合格的粮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2、出库货款结算:签订合同后,提货前一次性结清全部货款后方可提货。
3、货款结算方式:自行结算
4、双方均须提供正式销货发票,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自行缴纳。
5、特别声明:中标方需签订合同后缴纳委托方十万元保证金,如中途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发热、霉变,要及时更换。产生费用由供货方负责,确保18个月低温储藏,待所有晚籼米完成出库工作后退还保证金。
四、质量纠纷处理约定
1、发生质量纠纷时,委托方应在到货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及时向中标方和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提出,逾期作为验收通过处理。
2、中标方在接到会验通知后二个工作日内派人或委托其他人员到场会验,因延时会验,按延时交货处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损失;中标方延时会验超过五个工作日的,作为验收不通过处理,委托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按照竞价包轮换公告及包轮换合同追究中标方的违约责任。
3、自会验通知单到达之日起,二个工作日之内,任何一方未按时参与现场会验的视为缺席。缺席处理办法:由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工作人员会同相关人员到现场监督抽验,并填写《现场抽样单》,并视缺席方认可抽验过程。
4、双方均可全权委托温州浙南粮食有限公司(温州粮食中心市场)按上述检质办法进行质量纠纷处理,因质量纠纷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近期温州粮食中心市场受委托方委托举办的网上竞价交易会上中标标的但履约能力较差的单位,限制参与本次竞价交易活动;中标方未按照公告及合同约定期限履约的,将视情况限制其参与后期粮食竞价交易活动。
温州粮食中心市场
2023年5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