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20〕125号),要求全省各有关单位阶段性降低企业用水、用电、用气成本,助力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
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以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通知明确高耗能行业范围为: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