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0
0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操作指引(全国统一电局)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操作指引(全国统一电局) 进出口财税通
2024-06-25
255

出口退税免抵申报操作指引

业务概述与全流程说明

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完成出口货物劳务后,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申报。主要包括:

  •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核准
  • 视同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核准
  • 对外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抵退税申报核准

具体操作步骤

1. 登录系统

进入新电子税局平台,选择【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功能菜单。

2. 系统界面说明

系统根据当前时间默认展示所属期信息,显示报关单及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条目,包括待处理数据、可勾选申报数据。下方展示免税额、应退税额、免抵税额等明细数据。

3. 数据处理流程

跳转处理数据界面:点击“待处理数据”或“可勾选申报数据”,自动进入“数据管理-处理数据”页面。

导入报关单数据:点击【去导入】按钮,上传从电子口岸下载的报关单。

获取代理出口数据:点击【获取】按钮,抓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信息。

生成明细表/提交申报表:通过【填写明细】进入明细表录入界面;点击【退税申报】进入最终申报提交页面。

4. 报关单分类管理

待补填信息类别:系统自动将未完整填写出口发票号、币制、汇率、商品码、运费的报关单进行分类,支持批量补录、筛选和删除操作。

无电子信息数据:系统未识别的数据归入此栏,可通过【更新信息状态】重新加载,匹配成功后转入“待处理数据”。

已使用数据:已完成申报流程的报关单自动归入该类。

不退税数据:不符合退税条件的数据存放于该列表,可执行筛选和删除。

5. 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管理

处理数据: 包括待补填出口发票号和待确认商品码两类,同样提供批量操作功能。

其他数据分类: 设有“已使用数据”与“不退税数据”分类,用于区分申报状态。

6. 汇率管理功能

新增汇率:输入币种代码、日期和对应汇率值。

编辑/删除:对现有汇率记录进行修改或删除。

汇率规则设置:企业可选择采用当月1日汇率或交易发生当日汇率,并保存设定。

7. 勾选报关单操作

进入【勾选报关单】界面后,可以执行以下动作:

  • 生成明细报表:补录“业务类型”和“备注”后,将所选报关单数据转入明细表。
  • 批量修改:同时调整多字段内容,如“出口发票号”、“原币汇率”等。
  • 数据删除:清除不再需要的报关单。
  • 条件筛选:按特定需求筛选符合条件的单据。

8. 明细数据填报

申报明细采集:在“填写明细表”界面录入所有必要申报数据,允许新增、编辑、删除、查询操作。

新增申报项:点击“新增”弹窗输入详细信息。

修改数据:使用“编辑”按钮更正已有申报内容。

删除多余数据:勾选后直接删除。

货物冲减功能:特殊情况下对已申报项目进行冲减处理。

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操作指南

一、系统功能介绍

1. 冲减出口操作

在“历史申报数据”页面可查看已申报的出口明细,选中相应数据并点击【冲减出口】按钮,即可将“冲减”记录生成至出口明细表。

在“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界面中,可查看业务处理方式为“冲减”的证明数据,并通过【冲减出口】按钮将其纳入出口明细表。

2. 批量修改操作

勾选所需数据后,点击【批量修改】按钮,进入批量修改界面。可对字段如“原币汇率”、“美元汇率”、“出口发票号”等进行修改;点击【增加】按钮可以新增行并填写修改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保存数据。

3. 数据导出及统计计算

点击【导出】按钮,可以当前筛选条件的数据导出为Excel文件;点击【小计】按钮,自动计算当前筛选条件下的汇总结果。

4. 数据采集表单

根据企业实际业务情况,可在系统菜单中填报以下业务表单:

  • 海关出口商品代码、名称、退税率调整对应表
  • 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 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

选择对应表单后可进入详细数据录入界面。

5. 其他特定申报表

对于已备案企业,在申报以下业务时提供相应的表格填报功能:

  • 先退税后核销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附表
  • 跨境应税行为免税申报表
  • 国际运输服务相关申报表

二、提交申报流程

点击【提交申报表】,进入提交页面,展示当前所属期的汇总信息以及自检疑点情况。

1. 资料上传

点击【上传资料】按钮,上传对应的附列资料。

2. 生成汇总表

点击【生成汇总表】,依据当前明细表重新生成汇总数据。

3. 自检及数据处理

点击【开始自检】触发系统自查功能,发现数据异常后可通过【去处理】跳转至填写明细表页修正错误。

4. 提交数据

完成数据校验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最终申报流程,跳转至提交成功界面。

三、常见问题解答

Q1:申报出口退税时提示无报关单信息怎么办?

A:检查企业的备案信息,确认海关代码是否为空;若为空则需备案更新增加代码。同时在电子口岸查询是否已重发,确保状态为“已成功发送至税务总局”。

Q2:自检提示“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合计差额不一致”如何解决?

A:确保当期免抵退税第9(c)栏非零且计算准确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

Q3:出现“重复申报调整表”疑点怎么处理?

A:删除“海关出口商品码调整对应表”中的重复数据即可。

来源:天津税务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进出口财税通
专注进出口会计实务、外汇、报关、出口退税、业务实操等培训咨询服务。 由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库成员、某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特邀讲师、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中国国际商会跨境电商行业委员会专家讲师、税友亿企赢财税学院专家讲师王术芳运营。
内容 3869
粉丝 0
认证用户
进出口财税通 进出口财税通 专注进出口会计实务、外汇、报关、出口退税、业务实操等培训咨询服务。 由山东省跨境电子商务协会专家库成员、某海关电子口岸数据中心特邀讲师、中华会计网校特约讲师,中国国际商会跨境电商行业委员会专家讲师、税友亿企赢财税学院专家讲师王术芳运营。
总阅读45.3k
粉丝0
内容3.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