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税务部门集中曝光湖北、河北、福建、广东等地4起偷逃“两高一资”(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货物出口应征税案件,涉案金额超 2200 万元,其中 1 起已移送公安机关。
案件涉及天然硫酸钡、煤焦油沥青、金属硅等典型 “两高一资” 产品,企业通过伪造免税资质、隐瞒出口货物属性、利用 “空壳企业” 买单出口等手段逃避征税。
Part.01
H公司2021年至2023年出口天然硫酸钡和沉淀硫酸钡等“两高一资”应征税货物,通过隐匿收入、未按规定申报等方式,少缴税费1608.60万元。最终被追缴税费款并处罚款共计2380.06万元。
图源:网络
C材料厂2021年至2022年出口煤焦油沥青等“两高一资”应征税货物,同样通过隐匿收入方式,少缴税费328.08万元。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550.9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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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2021年出口金属硅、镁锭、花岗岩等“两高一资”应征税货物,经主管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少缴税费202.37万元。因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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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公司2021年至2022年出口不锈钢板等“两高一资”应征税货物,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少缴税费64.88万元。被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25.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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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2
从“单打独斗”到“联合围剿”
税务、公安、海关、外汇管理等部门已实现信息共享互通,形成协同监管合力。特别是《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实施后,平台需按季度报送经营者身份、收入等信息。税务机关能够获取真实、完整、连续的卖家经营数据,建立动态可追溯的税收监管体系。
从“经济处罚”到“刑事追责”
D公司因拒不申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税款,被移送公安机关。所谓“低成本逃税”的侥幸心理,最终只会酿成“经济损失+信誉破产”的双重代价。
从“传统贸易”到“全业态覆盖”
税务部门通报的案件中特别提到跨境电商企业未按规定申报出口应征税货物收入偷税案件。监管已覆盖所有业态,线上线下、传统与新兴商业模式一视同仁。
从“量的扩张”到“质的提升”
对出口“两高一资”货物征税,是国家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企业应顺应政策导向,主动调整业务结构,向高质量方向发展。通过征税杠杆,倒逼企业减少低附加值、高排放产品供给,推动产业向节能降耗、循环高效转型。
Part.03
筑牢内部合规“防火墙”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合规机制,特别是对于代理出口业务,要如实填报实际委托方信息,确保业务真实可控。
吃透政策规定“基本功”
相关人员必须通过多种途径掌握“两高一资”货物范围、出口征税政策、申报要求等基础知识,避免因不了解政策而违规。
把好合作伙伴“准入关”
谨慎选择外贸代理、税务咨询等中介服务商,拒绝与提供“避税秘诀”、“买单出口”等违规服务的中介合作。
建立风险应对“预案库”
一旦接到税务机关通知,应积极配合,及时整改,避免因消极应对而升级为刑事风险。
合规是企业出海的“通行证”
此次案件曝光不仅是一次警示,更是外贸企业转型升级的契机。在 “双循环” 新发展格局下,合规经营已从 “成本项” 转化为 “竞争力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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