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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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业农村局、鄞江镇、洞桥镇:
根据宁波市财政局、宁波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下达宁波市2021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特派员)的通知》(甬财经〔2021〕955号)文件要求,现将宁波市2021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特派员)涉及海曙区的4个项目,共计6万元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请你们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按程序尽快将资金拨付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承担单位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规范使用财政专项资金。
联系人:李超芸、王晓蓓
联系电话:55883694、55883686
附件:1.宁波市2021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特派员)经费(海曙区)汇总表
2.宁波市2021年度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市科技特派员)经费(海曙区)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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