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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在的企业有安排10名以上的残疾人吗?如果没有的话,可能对你来说意义不大,但是如果想学习的话,可以了解一下。
国家为了更好的促进残疾人就业,所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录用残疾人,优惠政策的条件并不复杂,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符合条件的就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什么企业才可以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通知》第六条规定: “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也就是说,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从事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货物取得收入的业务不能享受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条件又有哪些呢?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每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每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所有说,具体能够退还多收增值税,不同地区是不一样的。
珠海最低工资标准是1720/月,如果某公司员工人数100人,安排参加就业残疾人25人,符合退税规定的条件。
月应退增值税额=纳税人本月安置残疾人员人数×本月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
也就是应退增值税额=25*1720*4=172000元。

这里我只给大家作为点题,具体的申请流程,一定要与当地的税务机关确认。
政策有效时间
还有一个大家非常关心的政策起止时间,这个政策是从2016年5月1日起,暂时没有截止时间。

注意事项:
1. 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的企业,是否可以享受增值税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中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三条规定的政策。
因此,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的纳税人不能享受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2. 享受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企业,当期符合条件的已交纳增值税额度不足退还的,应该如何处理?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第五条规定,纳税人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本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本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以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纳税期限不为按月的,只能对其符合条件的月份退还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