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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税率汇总表

建筑业预缴增值税税率汇总表 欣志会计学苑
2020-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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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预缴增值税的情形1.收到预收款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

预缴增值税的情形

1.收到预收款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税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2.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应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计税方法,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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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 米唐

审校 : 糖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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