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关税:
基础税率(MFN税率) + 301关税(如果在清单内) + 232关税(如果在清单内) + 双反税(如果有) + 芬太尼关税(20%) + 对等关税(10%)
232关税范围的产品(例如钢铝、汽车零部件等)
加征关税:25%(232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
301关税范围的产品(特朗普第一任总统期间加征的关税)
加征关税:7.5%至25%(301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
同时在301和232关税范围的产品
加征关税:7.5%至25%(301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25%(232关税)
不在301和232关税范围的产品
加征关税:10%(对等关税) + 20%(芬太尼关税)
价值800美元及以下小包裹
加征关税:120%的从价关税,或每件包裹100美元的从量关税。从6月1日起,从量关税将升至200美元
以上是加征的税率,最终税率还要加上该产品的基础税率(MFN税率)。美国对中国商品的最惠国待遇关税,通常为0%-10%,具体因产品而异。
另外,针对特定产品,还有额外惩罚性关税,双反税,即反倾销税(AD)和反补贴税(CVD),税率因具体产品和调查结果而异,如光伏产品双反税达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