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2月1日起,59项产品将被取消出口退税,229项产品的退税率将从13%降至9%。(具体公告详见上篇推文)
温馨提醒
出口企业注意事项:
1、注意出口报关单结关日期
依公告所述,取消和降低出口退税率的生效时间是以报关单上显示的出口日期在2024年12月1及以后的报关单,该出口日期是指海关的结关时间,如果在这之前已经出口了但因舱单或其他问题导致报关单结关日期落在12月1日之后的,那么也需要按本文新公告政策执行。故企业应多加留意此前未结关的、以及在11月底出口的报关单要及时结关。若发现未结关,及时提供情况说明和报关单等资料申请海关协助。
附海关总署通关状态查询网址: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27/302442/tgzt/index.html
或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综合查询—>报关数据查询:
https://swapp.singlewindow.cn/deskserver/sw/deskIndex?menu_id=dec001&show_id=dec001th06leaf01

(海关总署通关状态查询示意图)
2、取消出口退税率产品的处理
对于取消退税的这部分铝、铜等商品,根据财税(2012)39号的规定适用征税政策了,即属于出口应征税货物,跟内销业务那样需要正常开具13%税率的出口发票申报纳税,开票或者计算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时应注意按离岸价作为含税价,需要把离岸价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离岸价/1.13,如果是进料加工复出口业务的,还需要扣除保税料件后计算不含税金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x13%,在申报增值税时跟内销业务那样填列在附表一的一般计税栏次,取得购货专票直接做抵扣勾选并申报抵扣;如果是小规模,则不含税销售额=离岸价/1.01,季度未超过30万的继续享受小微免税政策。
2、降低出口退税率之后“征退税率之差”处理
对于降低退税率部分商品,在计算出口退税时会出现征退税差额,对于这部分征退税差额,生产企业需要把本次正式申报退税的数据所产生的征退税差额即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汇总表第9栏)做进项税额转出,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8栏进行转出,注意:一定要先做数据自检确定本次的申报数据,然后再申报增值税,最后再正式申报免抵退税即提交数据。在账务处理时,生产和外贸企业需要把征退税差额部分转出到主营业务成本中: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技巧
如何查询出口产品退税率
访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税率查询】:
https://hd.chinatax.gov.cn/nszx2023/cktslcx2023.html
(复制到电脑浏览器)

(出口退税率查询示意图)
取消出口退税率产品的处理:
对于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出口征税的产品销售按适应税率开具发票,进项可以抵扣。
征税产品的销售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
值征税产品的销售项税额=征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降低出口退税率产品“征退税率之差”处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4%的进项差额为不得免征或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得免征或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外贸企业退税的进项做了退税勾选,不得免征或抵扣的进项税额不显示在增值税报表上。生产企业退税申报在《免抵退汇总表》的第五栏显示

增值税纳税申报在附表二的18栏显示

汉川外综服综合整理自: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务小二、进出口财税通、轻松学习出口退税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427/302442/tgzt/index.html

(海关总署通关状态查询示意图)

对于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规定,出口企业出口或视同出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明确的取消出口退(免)税的货物【不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货物、中标机电产品、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海洋工程结构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出口征税的产品销售按适应税率开具发票,进项可以抵扣。
征税产品的销售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
值征税产品的销售项税额=征税产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退税率低于适用税率的,相应计算出的差额部分的税款计入出口货物劳务成本。4%的进项差额为不得免征或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转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得免征或抵扣的进项税额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