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人都是记者的自媒体时代,社会上发生的事形越来越难以遁形,是以我们常会义愤填膺地看到诸如街头施暴而路人视若无睹的报道,然后大家大发价值观坍塌,道德沦丧的悲叹。
时代的道德水准真的今不如昔吗?未必!
只不过以前资讯不发达,大多数事件我们不知晓而已。
为提升社会的道德水准,不管我们愿不愿意听,但从摇篮到坟墓都被宣讲灌输核心价值观、以德治国等言论,这种宣导和灌输效果并不理想。
陈义太高的言论很容易让人麻木甚至反感。
毛先生在写给郭沫若的咏史诗《七读<封建论>呈郭老》里,就说过话糙理不糙的话:
劝君少骂秦始皇,
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龙魂死业犹在,
孔学名高实秕糠。
百代都行秦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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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治国理念是功利但却现实的法家思想,咱千万别还停留在诸如“秦朝的法律是统治阶段统治压迫老百姓的工具”等陈腐认识里。
好了,这里咱不去探讨秦在中国历史上的是非功过等大话题,来看条秦律吧:“有贼杀伤人冲术,偕旁人不援,百步中比野,当赀二甲”
这句话的意思简单说就是:要是有人在大街上施暴伤人,距离现场百步以内的人如不施以援手的话,要处于重罚!
罚有多重?两幅盔甲!
我不太清楚两幅盔甲值多少钱,但两千多年前的公元前是个纯手工时代,盔甲是作战的重要装备,因此一幅盔甲的价值搞不好可能至少相当于现在的一部小车吧。
那两幅盔甲起码也得二、三十万吧,这是有可能让人倾家荡产的重罚。
你看,秦朝的法律才不跟你扯什么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之类的话,直接就以法律形式规定了:见义勇为就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不承担这义务就罚死你!
“百代都行秦政法”,外儒内法一直是中国传统的治国指导思想。
一个国家的治国理念总要因时而调适,在还没强大时还是少讲礼仪教化的“王道”,多谈法制刑名的“霸道”吧,否则下场只能是“优雅地死去”。
企业管理同样也是,在基本的建章立制都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别奢谈“自我管理”,先达成“底线共识”再说。别扯没用的!
三江盛达
先做现实的理想主义者
再做理想的现实主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