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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
正式实施,
符合申领条件的港澳台同胞,
根据本人意愿可申请领取居住证。
小编了解到,
广东省内386个受理点
可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目前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大约有22900余人,
按照港澳台居民的分布情况,
江门共设置了16个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受理点。
点击下方大图查看受理点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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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查看省内其他受理点,可登陆平安南粤网(http://www.gdga.gov.cn)或广东治安户政微信公众号查看详细信息。)

下面是关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相关问题
一、申领条件?
按照《办法》规定,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即可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二、有效时限?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五年,居住证有效期满可以换领新证。
三、如何办理?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提前到照相馆拍好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相片,持相片回执、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居住满半年的证明材料就近到居住地所属受理点申办,填写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采集指纹,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即可领证。
四、所需材料?
港澳台居民在申领居住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 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
☑ 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 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
☑ 居住满半年(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三项条件之一)的证明材料:
▪ 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 连续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五、服务便利
图源:中国政府网
来源:江门日报(文/黎禹君)、中国政府网、世界江门青年大会、广东省公安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