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年来,他把国家发给的近25万元的伤残抚恤金,用于慰问新老红嫂、关爱老人、资助家庭困难学生,用实际行动发扬红嫂奉献精神,弘扬了社会正能量。他,就是李先军,一位普普通通的职工,一位助人为乐的伤残退伍军人。
李先军出生成长在“中国红嫂第一人”“全国双百英模”明德英的家乡沂南县。1993年,18岁的李先军怀揣梦想,光荣参军,成为某炮兵团的一名有线通信兵。1995年,全团保送七名战士上军校,李先军是其中之一。天有不测风云,因为在帮助一位司机将陷在泥潭里的车推出而发生意外,造成颅骨骨折,硬膜下血肿,因此失去了上军校的机会。而在他看来,这都是他应该做的事。
也许正是因为做了这些“应该的事”,也许正是这意外后的“第二次生命”,使李先军走上了公益之路,成了同事、朋友们眼中的“公益人”。
1996年,被部队评为二等甲级伤残军人的李先军,光荣退伍,成为沂南县烟草公司的一名职工。十几年来,他把国家每年发放的2万余元的伤残抚恤金,全都用于助人为乐,奉献社会。每年的春节、元旦、三八节、六一儿童节,老人节、国庆节,他都带上失业在家的妻子任彩连和上中学的孩子,走访慰问全国红嫂第一人、乳汁救伤员的明德英的后人,以及健在的红嫂范桂君、张淑贞、李秀莲、于桂兰,高希美,穆佃美和于爱梅等。资助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儿童,帮助失学儿童继续读书,是李先军惦记的事情。
为弘扬沂蒙精神、展现老区风采做点贡献,一直是李先军一家的追求。2014年11月,中国红色文化促进会在沂南开展“全国抗战纪念地万里行”活动,以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七十周年。李先军得知后与妻子任彩连商量,决定以“红嫂家乡烟草公司一家人”的名义,向促进会捐助自己一个年度的2万余元的伤残抚恤金,支持这次“不忘国耻、圆梦中国”为目的的活动。为此,促进会向李先军一家赠送了锦旗:“为红色文化贡献力量,为红嫂家乡增添光荣”,以表彰李先军一家作出的贡献。这正是对李先军20多年来助人为乐、尊老爱幼、扶危济困、无私奉献精神的高度褒奖和真实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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