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江、江海、新会区政府及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政府8月28日召开的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专题工作督导推进会议精神,我局对原制定的《江门市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经营档口建设改造指导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江门市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经营档口建设改造基本标准》(见附件),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执行。(联系人:林禹城,联系电话:3501898 ,传真:3501898,电子邮箱:linyuchang@jiangmen.gov.cn)。
江商务市场2015048附件——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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