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十三五规划〉的通知》(粤商务管字〔2016〕18号)要求,“十三五”期间,我市规划新增1家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指标。本着依法依规及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于2016年9月19日向社会通告,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通告之日起7天内,按照《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工作方案》关于企业资格预审的要求,向我局提交相关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截至9月25日,我局只接收到1家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该申请企业名称是:广东南粤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我局审查,该司提交的资料符合《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核准工作方案》中关于企业资格预审的有关规定,据此我局同意受理广东南粤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现向社会各界通告,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我局服务贸易科,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联系人:伍兆荣、黄关诚,电话:3507355、18933189936,3501863、18929034035,地址: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0号。
江门市商务局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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