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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住建部发布公告,批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15-2021,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该规范的制定与执行,旨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动可再⽣能源利用,降低建筑碳排放,营造良好的建筑室内环境,满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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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要求,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程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运行管理必须执行该规范。
《规范》提出,建筑节能应以保证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室内环境参数和使用功能为前提.遵循被动节能措施优先的原则。应充分利用天然采光、自然通风,改善围护结构保温隔热性能,提高建筑设备及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建筑的用能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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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第二章“基本规定”中提及:
2.0.1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不同气候区平均节能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5%;
2、除严寒和寒冷地区外,其他气候区居住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65%;
3、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
2.0.2标准工况下,不同气候区的各类新建建筑平均能耗指标应按规范附录A确定。
2.0.3新建的居住和公共建筑碳排放强度应分别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平均降低40%.碳排放强度平均降低7kgCO₂/(m²·a)以上。
2.0.4新建建筑群及建筑的总体规划应为可再生能源利用创造条件,并应有利于冬季增加日照和降低冷风对建筑影响,夏季增强自然通风和减轻热岛效应。
2.0.5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和初步设计文件应包含建筑能耗、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建筑碳排放分析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明确建筑节能措施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运营管理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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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规范》第三章“新建建筑节能设计”里针对建筑和围护结构提出了细致要求,其中指明:
3.1.15建筑遮阳措施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1、夏热冬暖、夏热冬冷地区,甲类公共建筑南、东、西向外窗和透光幕墙应采取遮阳措施;
2、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的东西向外窗的建筑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8。
不难看出,设计合理的建筑外遮阳系统对于节约建筑使用能耗、提升室内环境舒适度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企业,也应将节约能源、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己任,共谋绿色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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