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优化企业发展环境,近期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开展了2018版产业政策汇编,共收录14大类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内容涵盖创业引导、研发转化、外资研发、企业创新、人才发展、金融服务、文化创意、先进制造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节能环保、知识产权和品牌建设、中小企业发展等产业政策。金山经济公众号将分期推送,敬请关注!
四、企业创新政策(六)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政策依据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沪经信法[2017]285号)
《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沪经信技[2017]291号)
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或淘汰类领域的企业,不得申报。
2、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3、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4、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5、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二、指标要求:
1、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2亿元),或者企业新增投资2亿元以上同时已承担国家、本市重点项目。
2、企业上一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3、 企业上一年度拥有技术开发仪器的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不低于600万元)。
4、企业上一年度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
5、申请年度前的三个年度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获取的知识产权不少于6件,并且上一年度必须有发明专利申请。
6、具有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申报时间
4月份,具体以当年度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方式及标准
1、对通过认定的企业颁发上海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证书。
2、同时指导企业申报相关的扶持资金(企业技术中心能力建设专项),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