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8月份以来,市交警支队推广应用公交车、救护车安装移动监控抓拍项目,陆续在全市15条线路的150部公交车和30部救护车上,安装移动监控抓拍设备180套,用于查处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到目前为止,180套设备已全部投入使用。
安装完毕的这180套移动监控抓拍设备,其中公交车150套,救护车30套,基本覆盖了城区的主要道路。
根据线路覆盖、交通拥堵程度、占用公交车站违法现象多少等因素,初步选择86路、842路、436路、101路、27路、68路、116路、892路、846路、437路、950路、931路、671路、791路、L15路等15条公交线路共150部公交车。

抓拍系统由抓拍按钮、抓拍主机、传输模块组成。
发现违法行为后,抓拍人按一下按钮,主机自动对录像进行分析,获取按钮触发前后10张图片,连同GPS信息等相关信息通过4G传输至交警支队,由支队审核人员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证据规格、能够证实相关的违法行为的,生成正式交通违法信息。
辣么,传说中的设备长啥样呢?晚报君没有能够找到抓拍设备的图片,找了别的城市的,小伙伴们凑合着看一下↓↓


这个问题嘛,被抓拍了如果确实存在违法行为,肯定要认罚。
依据现行规定,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罚款100元,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罚款100元,记3分。
明年1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正案,对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停车的,做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
(一)在允许临时停车的道路上停放车辆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或者造成了交通阻塞的,处以一百元罚款;
(二)在禁止停车的道路上停车的,处以二百元罚款;
(三)在交叉路口、公共汽车站、网状线区域停车的,处以四百元罚款;
(四)在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划定的交通繁忙路段、时段停车的,处以五百元罚款;
(五)在桥梁、隧道、城市快速路上停车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三次以上的,从第三次起每次处该项规定数额二倍的罚款。


根据规定,上面的这些行为都是不可以的!!

所以,还是好好按照交通法规行车,公交车道咱们别去掺和!!
该项目是对警方现场、非现场查处交通违法等交通管理手段的一种有效补充。
去年9月份,厦门交警推出交通违法流动抓拍取证管理模式,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3万余起,对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指数、通行效率甚至舒适程度都起了很好的作用。
今年警方对交通违法流动抓拍取证模式延伸推广应用,在公交车、救护车上安装移动监控抓拍设备,以加大对占用公交车站违法停车、不避让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公交优先,提高公共交通运行效率,依法保障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等特种车辆的优先通行权,畅通生命通道。
11月8日下午,翔安隧道里,所有车辆靠边让出生命通道,为救护车让行,感动了无数人,其实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应该而且可以做到!!

交警蜀黍
小伙伴们,这些提醒很重要!!
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行车,是任何车辆驾驶人的法定义务。公交车、救护车与其他社会车辆一样,纳入交警交通执法范围,一旦发现公交车、未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也将依法核实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