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六、金融服务政策
金山区政策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专项
政策依据
《金山区政策性中小企业贷款担保管理办法》(金府发[2014]33号)
申请条件
1、单个企业申请担保金额控制在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下。
2、单个企业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该企业总资产的50%。
3、担保期限控制在两年期以内(含)。
4、贷款展期担保由借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银行同意后,可给予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的(含),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二年以内(含)的,展期期限不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申报时间
常年申报。
资助方式及标准
根据申报的类别方向,给予一定资金的扶持。
主管部门
金山区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