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倡议书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正处于防控关键期,中央已成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国疫情防控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上海也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全市各地区、各部门采取最严举措,细化落实各项联防联控措施,坚决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市民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在这一特殊时期,我们向全区企业发出如下倡议:
一、对已返回湖北地区、两周内有湖北地区往来史、与湖北地区人员有接触史的员工,请企业加强关心沟通联系,建议他们在疫情稳控后回沪;对有以上情况并已经抵沪的员工,请企业做好登记,督促其及时联系所在街镇的村/居委会或入住的酒店等,采取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少于14天等措施。
二、本区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除外。用人单位须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三、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及时向企业员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广泛宣传落实预防措施,避免员工出现恐慌等不良情绪。
四、请疫情防控相关防护用品、医疗用品、原料生产及供应企业尽早复工,全力以赴扩大产能、保证质量、保障供应。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区经委联系(联系人:杨慧兰57921123;57921161)。
疫情当前,请全区企业坚定信心,众志成城,抗击肺炎!
金山区经济委员会
2020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