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领域,到2027年底,每年安排30亿元,对工业领域设备升级、智改数转、绿色低碳、安全生产、微技术改造等项目予以支持。还将每年择优选取10个工业技术改造试点县(市、区),分别给予3000万元奖励,围绕重点产业链链主及配套企业,整体实施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
在交通领域,针对船舶、货车、公交车,进一步精准有效地给予资金支持。如,对新购置新能源渡船并同步加装岸电设施的,按照一二类渡口225万元 / 套、三四类渡口175万元 / 套的标准给予补贴;对报废并更新购置符合条件的货车,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对更新车龄8年及以上的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平均每辆车补贴6万元。
在农业领域,对拖拉机、播种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农用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微耕机、旋耕机、秸秆粉碎还田机、烘干机、植保无人机、碾米机等15类农机实行报废更新定额补贴。
在建筑领域,择优遴选3个地级市、7个县(市),分三年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5亿元、0.9亿元补贴,由市县统筹用于支持地下管网更新改造、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重点方向。
此外,《措施》还针对教育、文旅、医疗领域提出了相应的支持措施,并提出将加大设备更新融资支持,优化“技改贷”、设立“设备更新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