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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安全】机动车辆作业 | 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十一)

【粮食安全】机动车辆作业 | 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十一) 金山经济
2024-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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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机动车辆作业 | 粮食仓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指南(十一)

国粮办应急〔2023〕120号


十一、机动车辆作业


(一)作业准备

1.明确作业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及其职责。

2.作业现场负责人检查驾驶员驾驶资格证,组织安全教育,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提出安全要求。

3.粮食仓储企业对自备车定期检验,并做好维护保养,保证车辆安全合格。

4.库内按要求设置交通指示标识和限速标识。

5.液压翻板周围应设置警戒线,防止非作业人员进入警戒区。

6.作业人员对作业空间、车辆、设备、设施状况进行检查,车辆进入装、卸粮食作业区域需安装汽车排气管防火罩,不留作业隐患。

(二)作业实施

1.库内管理人员应控制进入库区机动车数量,并查看是否符合限高、限重要求。驾驶员应听从库内管理人员指挥,严格按库内交通指示标识行驶,库内道路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车辆上下地磅、生产作业区行驶、倒车限速5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

2.车辆行驶时,防止剐蹭仓储设施。

3.人工扦样时,车辆应停在系留装置下方,放好车轮停位器,禁止车辆移动;扦样人员利用扶梯上下,系好安全绳、佩戴安全帽,并穿防滑鞋,防止跌落。

4.机动车辆过磅时,直线行驶并停在秤台中心,缓刹车停稳后并制动手刹,发动机熄火。

5.机动车辆装、卸车前,放好车轮停位器,以防车辆移动伤人。

6.卸粮时,专人指挥,严禁卸粮坑、车辆及液压翻板上站人。严禁车辆偏载或超载;车辆移动时,防止剐蹭作业设备;自卸车应在车斗完全复位后再移动。

7.车辆行驶时,禁止人员在车上作业;铲车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驾驶室外的踏板处指挥作业;禁止铲车、叉车载人。

8.机动车辆倒车时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必须站在车辆的侧后方并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严禁站立在车辆可能行驶的轨迹上。

9.作业区域内,严禁非作业停车和无关人员逗留,禁止近距离人车交叉作业。

(三)后续工作

1.作业车辆听从指挥驶离作业区域。

2.作业现场负责人讲评作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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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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