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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12月31日之前,所有个体户必须完成工商年报,否则将列进“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月31日之前,所以个体户务必完成年报!
针对此次疫情,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以下公告:
文件中规定,个体工商户可将年报时间延长至2020年年底前。
所有个体工商户请自行检查是否年报,还没有年报的务必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注意了,年报有两大变化!
①多报合一
实施与人社、统计、海关部门合并年报的基础上,推进与商务、外汇部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年报的“多报合一”工作。
②重点行业
在疫苗生产企业、特种设备生产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要求实现应报尽报。同时,年报事项中增加“办理使用登记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检验有效期内特种设备总台(套)数”数据项,由企业自行填报并公示。
不年报后果很严重!
1、什么是工商年报?
工商年报是工商部门组织开展的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通过工商年报,可以让社会公众与合作伙伴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保障交易安全;而企业通过工商年报,可向外界展现企业的实力与诚信经营的形象,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2、企业工商年报包含哪些内容?
①公司股东缴纳的出资情况、资产情况;
②企业的联系方式与地址;
③企业的存续状态;
④企业各类变动情况,如股权变更信息、购买股权信息等;
⑤企业网站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网址信息等;
⑥企业从业人数、财务信息、社保信息等等。
3、企业逾期工商年报有什么后果?
① 受到联合惩治
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多部门活动将受到限制。如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将被依法限制或禁入。
②经营活动受限
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办理信贷、投资、担保等业务将会受到限制。
③企业信用受损
经营异常名录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严重影响公司的长远发展。
④处于失信状态
企业未按时进行工商年报的,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满3年企业还未移出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企业法人等在进行注册新公司、经营、从业任职资格等将被限制。
个体户不记账不报税?小心罚款比税多!
绝大多数个体户认为,自己采用的是定期定额的征收方式。定期定额征收一般采用简易申报,由税务机关直接从银行账户扣掉税额,这个税额就包括了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1、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也要自行申报
在此之前,只有查账征收、定率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自行申报,一些刚成立、规模小的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采用简易申报,由税务机关扣缴税款来代替申报。
山东率先发文明确,10月1日起,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也要自行报税并建账。
2、政策明确规定,个体户都要建账报税!
①《征管法》的第六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征管法》第二十二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两条法规清楚明白的说明了:领取了营业执照在15天内,不管经不经营,开不开票,都要设置账簿,都必须要记账,都要报税!否则,如果不记账也不报税,并且还超过6个月都未经营的,将被列入非正常用户!6个月后营业执照也会被吊销
③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也有规定!2018年6月15日公布的(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4号)附件4《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建账提出了明确要求:
3、个体户都要缴哪些税?这些优惠记得享受!
个体工商户需要同时申报三个税种,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
注意,个体工商户适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税局核定的定额中包含了这三个税种。
① 增值税及附加税个体工商户多数情况下,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同时,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作为增值税的附加税随着也会免。今年,湖北省的,适用3%征收率的收入,免征增值税。非湖北省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
② 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按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分为核定征收率征收和查账征收。
经营所得采用查账征收的,适用5-35%的五级累进税率,如下表所示:
③ 其他小税种
个体工商户还可能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的税种,也需要自行申报。根据财税〔2019〕13号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到明年年底,以上这些小税种可以减半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