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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青白江区人社惠企政策办事指南!

速看!青白江区人社惠企政策办事指南! 成都欧洲产业城
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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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更多资讯,点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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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文件依据:成都市人社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

(二)申报条件:新冠疫情期间,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由防疫指挥部提供)新招用职工并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

(三)补贴标准:20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1.《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扩产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职工花名册》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专员:张加佳

联系电话:15882314408  83667737  8366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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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一)文件依据:成都市人社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

(二)申报条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成都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由成都市经信局公布)介绍劳动者且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保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1000元/人,补贴对象为人力资源机构。

(四)申报资料:

1.备案资料:年审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银行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简介(加盖鲜章)等资料。

2.申报资料:《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服务补助申请表》、《重点工业企业职业介绍成功人员花名册》、《求职者接受人力资源机构免费职介推荐声明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专员:张加佳

联系电话:15882314408  83667737  8366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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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微企业、农民专业合社及农村电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一)文件依据:成都市人社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成都市人社局等5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19号)

(二)申报条件:吸纳成都市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成都户籍农民工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3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10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2.《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审核表》;

3.《成都市中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4.新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5.新吸纳农民工就业的,还应出具农民工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农民工因疫情无法返岗证明;

6.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从业人数超标的企业、农林牧渔企业、建筑企业、房地开发经营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五)联系方式:

网上经办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政策服务专员:付明  周玲

联系电话:18008053060 18190689925  8366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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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

(二)申报条件:缴纳失业保险且未被列入违法失信企业名单。(1)中小微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5.5%;(2)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2019年末裁员率放宽至参保职工总数的20%。(3)其他参保企业,2019年裁员率应低于3.31%。

(三)补贴标准:企业及其职工2019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去产能企业为70%)。

(四)申报资料:

1.《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表》;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审核资料明细表》;

4.属于去产能的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 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2. 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含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网上经办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政策服务专员:宋博

联系电话:15892408750  8366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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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受疫情影响中小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6号)

(二)申报条件:(一)全市中小企业(不含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在因疫情停工期间组织员工参加线上培训不低于56课时。培训内容符合实际需要,申报时员工仍在岗。

(三)补贴标准:参照《成都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成人社发〔2018〕11号)中的补贴标准。

(四)申报资料:

1.培训前备案提交资料: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受疫情影响企业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线上职业培训补贴申请告知承诺书》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

2.培训后提交资料:培训费用发票、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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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一)政策依据:(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6号)

(二)申报条件:企业为新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社保,在入职12个月以内进行了岗前培训且不低于40课时,疫情期可线上培训。

(三)补贴标准:每人500元。

(四)申报资料:提交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和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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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

(一)政策依据:(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全市受疫情影响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有关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6号)

(二)申报条件:(一)已备案申请通过,对组织企业员工参加新型学徒制和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培训补贴。

(三)补贴标准: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6000元;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职业(工种)每人每年增加1000元。

2.高技能人才培训。生产、运输设备操作类职业(工种)技师每人5000元、高级技师每人6000元;商业、服务业等其它职业(工种)技师每人3000元、高级技师每人4000元;企业高级技师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每人3000元。

(四)申报资料:

1.培训前备案提交资料: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培训花名册、培训合作协议等资料。

2.培训后提交资料: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材料、培训合格证书、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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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四川CA数字证书人社业务网上经办专用,现提供“三免服务” 政策(免开户费、免半年使用费、免费邮寄)

(一)申报主体:区内需办理社会保险业务、领取就业补贴、劳动监察年检的用人单位

(二)申报流程:在成都市人社局网站“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内申请数字证书,领取证书后由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就业局、区社保局安排专人进行培训指导

(三)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区劳动监察大队、区就业局、区社保局

政策服务专员及联系方式:

区劳动监察大队 :冯子静 13666254425

区就业局:稳岗补贴 宋  博15982408750;

培训补贴 邱裕山 13880196303;

岗位及社保补贴 付  明18008053060

区社保局:秦飞 1731309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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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

(一)申报主体:在青白江区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大型企业。

(二)类型界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由人社部门会同统计、经信、税务等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比对,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参保企业进行划型,报政府最终确认。

(三)申报流程:待成都市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由区社保局统一计算减免费用,无需参保单位申报。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政务中心一楼区社保局业务审核科

政策服务专员:秦飞

联系电话:1731309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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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延长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期

(一)文件依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中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12号)

(二)申报主体:受疫情影响难以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的用人单位。

(三)申报流程:通过网上经办系统将社保费缴费单据撤销并调整缴费方式为转账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政务中心一楼区社保局业务审核科

政策服务专员:秦飞

联系电话:1731309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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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缓缴社会保险费

(一)文件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中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12号)

(二)申报主体:受疫情影响,延长缴费期结束后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确实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三)补贴流程:

1. 用人单位申请

2.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3. 签订缓缴协议

(四)申报资料:

1.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

2. 加盖单位公章的证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政务中心一楼区社保局业务审核科

政策服务专员:秦飞

联系电话:17313090797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请表》可于2020年6月1日后,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或网上经办系统下载。

2. 营业执照信息或股东出资信息可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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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社会保险降率调基政策

(一)文件依据: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中社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0〕12号)

(二)申报主体:在青白江区参保的用人单位。

(三)补贴流程:由成都市社保局统一调整,无需参保单位申报。

(四)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便民路6号政务中心一楼区社保局业务审核科

政策服务专员:秦飞

联系电话:17313090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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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疫情期间职工工资问题相关政策

(一)文件依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函〔2020〕46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0条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发〔2020〕3号);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有关问题的意见(成人社发〔2020〕4号)。

(二)政策内容:

1. 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和被隔离职工工资的发放。

①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资。

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人(含隔离期结束后,对按医嘱仍需停工治疗的职工)或其他疾病需要停工治疗的企业职工,应当享有医疗期,职工在医疗期间,企业可按照本单位的薪酬制度支付病假工资,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 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企业职工工资的发放。

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的企业,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未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

3. 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和依法申请特殊工时制度,也可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企业可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减轻企业资金周转压力。延长假期及推迟复工期间,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按一定比例支付基本薪酬而非强制工资报酬。

4. 受疫情影响安排年休假和春节假期不能休假职工工资的发放。

①受疫情影响返岗复工困难、安排带薪年休假的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②春节法定假期期间(2020年1月25日—2020年1月27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春节调休假期和国家延长假期期间(2020年1月24日、2020年1月28日—2020年2月2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按照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本人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三)联系方式:

办事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301办公室;

政策服务专员:周国才

联系电话:13881877438   8366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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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收减免认定证明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认定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146号)

(二)申报条件:企业新招收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及贫困人员。

(三)补贴标准:由税务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资料:

企业用K盘登录人社局官网录入企业和重点群体个人信息提交审核。

(五)联系方式:

网上经办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失业保险科

政策服务专员:宋博

联系电话:15982408750 028-83667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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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用人单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6〕65号)

(二)申报条件:一般企业新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上年度毕业生和异地户籍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保。

(三)补贴标准:1.社保补贴:养老、医疗(含大病)和失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不超过36个月;

2.岗位补贴:一般企业为5000元/人/年不超过36个月,小微企业为一次性给予20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申报补贴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或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享受人员社保个人缴费明细;

2.享受社保、岗位补贴人员花名册;

3.用人单位对于所提供资料真实性和用工真实性的“承诺书”;

4.申报补贴人员每月签字的工资表或银行转账凭据;

5.有关情况说明。(一季度内新增申报补贴20人以上以及在12个月内先辞退又重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后申报补贴的,应提交书面说明)。

(五)联系方式:

网上经办网址:http://cdhrss.chengdu.gov.cn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就业指导科

政策服务专员:付明 周玲

联系电话:18008053060 18190689925 028-8366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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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一)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创业就业的通知》(成人社函〔2019〕13号)、《关于对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的请示的回复》(成就函〔2019〕11号)

(二)申报条件: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超过100人(含)的企业达10%。(计算比例=当年新招用人数÷上年度职工人数×100%),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三)补贴标准:额度最高不超过 300万元,期限不超过2 年,按合同签订日人民银行发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四)申报资料:

(一)“三证合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新录用职工(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花名册(企业盖章)、企业与新招用的持证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企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企业工资支付凭证(企业盖鲜章的工资表)。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创业服务科

政策服务专员:冯濡墨

联系电话:13438162508   8366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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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认定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9〕155号)

(二)申报条件:16-24周岁失业青年、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经认定为成都市见习基地的企业见习可享受见习补贴。

(三)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月。

(四)申报资料:

1.《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请表》

2.《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协议书》

3.《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汇总表》

4.《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申请表》

5.《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协议书》

6.《成都市高校毕业生(青年)就业见习考核评价意见书》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政策服务专员:张加佳

联系电话:15882314408  83667737  8366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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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企业职工岗前培训补贴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3号)

(二)申报条件:企业为新聘用人员(含劳务派遣人员)参加社保,在入职12个月以内进行了岗前培训且不低于40课时,疫情期可线上培训。

(三)补贴标准:5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申请报告、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资料。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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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就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补贴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3号)

(二)申报条件:企业、农合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参加社保,开展以工代训。

(三)补贴标准:200/人/月,不超6个月。

(四)申报资料: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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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困难企业职工培训补贴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3号)

(二)申报条件:经认定为成都市困难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和转岗培训不低于40课时。

(三)补贴标准:1200元/人。

(四)申报资料:

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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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3号)

(二)申报条件:学徒参加社保12个月以上,企业组织参加新型学徒制培训完成年度培训任务的。

(三)补贴标准: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000—6000元/人/年,符合《成都市高质量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技能提升重点目录》的增加1000元/人/年。

(四)申报资料:

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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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3号)

(二)申报条件:企业组织员工参加高技能人才培训,完成了培训任务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的。

(三)补贴标准:3000元—6000元/人/年;境外培训按项目最高50万元补贴。

(四)申报资料:

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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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企业职工项目制培训

(一)政策依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财政局 关于规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3号)

(二)申报条件:申报开展重点领域或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产业急需和地方品牌技能培训后,经专家评审确定。

(三)补贴标准:由专家评审小组根据项目评审确定。

(四)申报资料:

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区就业局培训科

政策服务专员:张未

联系电话:13880196303 83668046


来源:青白江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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